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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眼中被“寄养”的亲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4日17:44   法律与生活

  文/吕志杰何照新图/何照新

  2009年4月,我审理的一起备受关注的母亲将亲生女儿致死案被中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孩子的母亲被以故意 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而今,回想起审理该案的经过,我的内心依旧十分沉重。

  爱被“寄养”

  天怜(化名)是一个6岁的孩子,因其母亲戴勤帮孩子做仰卧起坐,孩子的胳膊被使劲拉起,又被用力摁下,如此反 复八九次,孩子的头在短时间内剧烈外力的作用下,一次次着地……

  随后,天怜昏迷不醒、面色苍白,戴勤慌忙间找到孩子的舅舅。舅舅来到妹妹家,发现孩子已口吐白沫。舅舅见状, 急忙将孩子送往附近的医院,因病情严重又转院到儿童医院,但此时,天怜已经匆匆地离开了人世。

  在儿童医院,医生惊讶地发现孩子身上竟然有大大小小二十几处伤痕!这个6岁的孩子到底是否真的死于仰卧起坐? 她身上的伤痕从何而来?

  带着疑问,我仔细地翻阅着案卷,详细地了解案情。天怜的父亲是首钢的职工,家里有两个孩子,一家4口人租住在 北京市石景山区一间简易的房屋内。小天怜11个月大的时候被送往山东老家由爷爷奶奶抚养。每年,她的父母很少回老家看 望孩子。天怜的父亲经常出差工作,在家里的时间不多。自从生了妹妹,母亲戴勤就不再上班,仅是打一些散工。他父亲的工 资每月仅有1200元,这笔钱需要维持一家的生活。天怜5岁时被接到父母身旁。

  在家人看来,孩子的母亲戴勤是个要强、暴脾气的人。自从她离开家乡只身到北京闯荡,再到组织家庭、结婚生子, 她觉得自己比老家的同辈人都强。戴勤还是一个很要“面子”的人,她对学校的校长谎称自己的职业是医生,可以想到她希望 自己得到旁人的重视。但在北京这样一个现代化大都市里,对于学历以及能力都欠缺的她来说,根本无法实现自己想要的社会 地位。由于性格和环境的缘故,她将自己的期待转嫁到孩子身上,希望孩子成龙成凤。她强烈地需要孩子认同她,按照她的意 愿做人做事,以求实现自己的期待。

  然而,小天怜的行为习惯让她无法接受,她觉得天怜总是顶撞她,说谎骗她;最重要的是天怜学习不好,没考上北京 市公立小学的事实又深深地刺激了她;再加上,天怜的到来使本就拮据的家庭财政更加紧张。

  摆在面前的各种情况,使得她一次次失去理智,一次次将亲情抛到九霄云外,一次次将愤怒发泄到这个没有还击能力 的孩子身上。打骂、踢拧、扇耳光便成了天怜的家常便饭,直至悲剧发生。

  “最熟悉”的陌生人

  据研究者表明,0~6岁是孩子认知世界的最佳时期,此时孩子大脑易受外界教育的影响,促使各种感官系统的快速 形成,从而影响孩子的智力水平和性格。

  社会上,有很多打工者,因为工作和家庭的因素,将孩子从小长时间“寄养”在老人那里,导致孩子几年都见不到自 己的父母,即使偶尔见面也无法像正常家庭的父子、母子那样亲密。

  由于孩子从小和长辈一起生活,而父母又长时间与孩子分离,期间又不重视与孩子的交流,导致多年后彼此难以进入 对方的生活,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

  往往此时,父母会不断地否定孩子的习惯做法,而孩子这方又难以适应环境的转变,这会使本就处在弱势地位的孩子 受到伤害,使他缺乏归属感和安全感。

  在本案中,天怜从小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几乎不曾与爸爸妈妈认真交流过,2岁的妹妹在妈妈身边长大,她得到妈 妈更多的爱,导致离家多年的天怜在妈妈那里难以得到公正的待遇。打骂初期,这个无助的孩子曾向老家的人打电话求助,当 戴勤得知她告状后对她打骂更重。此后,这个小生命仿佛丢失了最后一根“稻草”,她不再求助,也不再说明真相。

  无论结果如何,一个家庭破碎了。这场悲剧该归因于戴勤的性格?还是要归因于寄养式教育所产生的诸多弊端?

  不管怎样,在我看来,在这个世界上,孩子无法选择谁做他的父母,而父母却可以决定是否创造一个生命。如果已经 做出选择,那么当每一个“天使”降生后,父母就应当负担起自己的责任,给他关爱,给他温暖,给他阳光。否则,这个决定 不仅是对自己的伤害,更是对孩子的伤害。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7月上半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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