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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误当通缉犯羁押12天续:义乌警方道歉(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9日02:36  南方网
少女被误当通缉犯羁押12天续:义乌警方道歉(图)
昨日,重获自由的林贝欣和妈妈坐在床上接受记者采访。

少女被误当通缉犯羁押12天续:义乌警方道歉(图)
12个失去自由的日子,林贝欣回忆起来仍痛哭不已。

少女被误当通缉犯羁押12天续:义乌警方道歉(图)
义乌公安局的撤销案件决定书。

  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蔡胜龙 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叶伟报

  在广州打工的陆丰籍女孩林贝欣从未出过省,却被浙江义乌警方作为匪首“通缉”。7月16日,19岁的她被关进看守所,其后更千里迢迢被移送至浙江义乌,整整12天失去人身自由。《信息时报》分别在7月23日和26日对此事进行报道。

  昨日凌晨,女孩林贝欣终于回到广州。虽然当地警方承认确实“抓错人”,并且通过正式道歉并删除通缉信息,但留给女孩林贝欣的心灵创伤却一辈子都很难痊愈,她拒绝了警方2000元的赔偿,只拿了100元作为应急,孤身回到广州。

  义乌警方道歉“已删除通缉信息”

  昨日义乌警方通报了该事件发展的始末。经过一系列侦查和调查后,义乌警方最终排除了林贝欣涉案嫌疑,于2010年7月27日晚上送其坐飞机回到了广州老家,并提前通知家人到机场接机。

  警方指“林贝欣”6次入住酒店

  据悉,林贝欣被抓,疑为身份证被盗用,不法分子很可能利用了她被盗的身份证作案。经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8月,林贝欣的背包曾经在广州打工的地方被盗,内有身份证等物(当时未报警)。2007年9月2日至2008年4月21日,有犯罪嫌疑人曾先后四次用林贝欣的身份证登记入住广州市的酒店、宾馆;2007年9月25日至2008年9月11日,有犯罪嫌疑人曾先后两次用林贝欣的身份证登记入住浙江省宁波市、义乌市的酒店、宾馆。

  7月16日晚,广东越秀警方抓获林贝欣,并于7月17日通知了义乌警方。义乌警方接到广东警方情况通报后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办案人员到广州和湖南莱阳等地,对林贝欣是否涉案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2010年7月18日,林贝欣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陆丰市公安局瀛北派出所出具证明称,林贝欣曾于2007年9月9日在该派出所报称身份证在广州遗失,并补办了身份证。2008年9月11日,义乌警方破获该起盗窃团伙案件时,林贝欣应在广东工作,在义乌登记使用的林贝欣身份证不是林贝欣本人使用,另有其他犯罪嫌疑人,可排除林贝欣涉嫌该起盗窃案。

  林贝欣在义乌接受警方调查期间被安置在宾馆,警方为其购置了换洗衣服,妥善安排了食宿。为了方便其与家人联系,警方还为其购置了手机,并在其乘机返乡时给了适当零花钱。

  已向林贝欣本人及其家人道歉

  义乌警方对此事件已向林贝欣本人及其家人道歉,删除了通缉她的信息,并表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或赔偿。义乌警方表示,将继续加大办案力度,查明盗用林贝欣身份证的漏网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将总结吸取此事件的深刻教训,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目前,林贝欣本人对义乌警方按法律程序所做的工作表示理解。

  27日上午 义乌

  案件撤销 她拒绝了2000元赔偿

  7月27日,林贝欣被带到义乌市稠城派出所办理案件撤销等手续。义乌警方给她买了一套衣服、一些礼物和一部手机,向她表示歉意,并拿出2000块钱作为赔偿,“他们说如果觉得补偿金不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申请赔偿。”

  林贝欣接受了义乌警方的道歉但没接受2000元赔偿,她只想着回家,为了便于联系家人,她收下了手机和100块钱应急,以防在机场找不到家人可以打的回家。27日下午,义乌警方开具了临时身份证明,将林贝欣送上飞往广州的航班。

  27日深夜 广州

  回到家 奶奶剥了个熟鸡蛋给她“压惊”

  林家的人前日傍晚6时多就到机场接机,然而飞机到达的时间一推再推,晚上11时05分飞机才降落。得知孙女平安到达,在家等候的奶奶很开心,“放心了,放心了。”零时15分,一家人终于在楼下团聚,奶奶按照家乡习俗抛出一个生鸡蛋在地上摔得稀烂,说这样可以“驱邪避祸,除除秽气”。泪眼婆娑的奶奶回家后紧拉着孙女在床边坐下,亲手为孙女剥了一个熟鸡蛋,让她吃下“压惊”。12天来母亲胡瑶天天苦等盼着女儿回家,声音已经哭得沙哑,看着女儿回来她又忍不住掉眼泪,心疼地说“女儿明明是被冤枉的,为什么还要被关这么久?”

  义乌警方三张“决定书”

  监视居住决定书

  这份决定书写着:“犯罪嫌疑人林贝欣因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在义乌市红灯阁宾馆608间对其监视居住……监视期限从2010年7月23日起算。”

  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7月27日,义乌警方又出具“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现因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决定解除对其监视居住。”

  撤销案件决定书

  7月27日,义乌警方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上写:“因没有犯罪事实,决定撤销该案。”

  家属要索赔

  “为什么我们的申辩一点效果都没有”

  “整整12天失去人身自由,她也有心脏性疾病,要是出事怎么办?”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林贝欣的家人不满地控诉,而19岁的林贝欣则一直低着头哭泣,说到伤心处,母亲也跟着一起痛哭。

  林贝欣说,她现在想好好休息一阵,暂时没有工作的打算,也不想出外。在这个女孩心里,她的尊严受到极大伤害,她承受不了。“老家和单位的人都知道这件事,出去人家肯定要问,我受不了别人那种眼光,(这件事)留下的创伤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我想要讨回公道,还我清白。”

  想打官司却无力承担费用

  林家有7姐弟,父亲两年前患病去世,因家境贫穷林贝欣三姐妹早早辍学出外打工,供养家里读书的两个弟妹和70多岁的祖母。母亲胡瑶说,女儿平安回来她已经很开心,如今一家人想要为女儿讨回公道,然而如果要索赔家里却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现在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

  林贝欣说,义乌警方解释是因偷窃团伙的头目盗用其身份证在酒店开房,其团伙成员被抓后又一口咬定头目叫林贝欣,“他们说我跟那个头目长得很像,所以他用我的身份证一直没有被怀疑。”

  证明清白的材料交了  为什么还要押到义乌

  但是家人质疑:林贝欣的身份证已经在3年前丢失后到当地派出所挂失补办,即使当天抓到人了,听林贝欣的申诉后,警方只需要去当地警方核实,就无需将人抓去义乌。“怎么可以这样草率就抓人?证实清白的材料也都交上去,家里人还放弃尊严又跪又求,为什么我们的申辩一点效果都没有,人还要被关进看守所,又要被押到义乌那么远?”

  林贝欣称,义乌警方道歉时“承认是工作失误抓错人”。

  少女被误当通缉犯羁押12天续:3年前报失身份证

  被误当通缉犯羁押少女接受警察道歉 称心里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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