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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的根本是乡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6日13:21  新民周刊

  刘洪波

  有政协委员谈“仇官”现象,认为“最终倒霉的不是官员,而是老百姓”,引起很大争议。

  在进一步的阐释中,意思表达得更充分一些:在“仇官”问题上,老百姓即使最终推动了社会进步,但付出的代价会 是很巨大的,“这是无数的历史事实证明的”。因此委员建议“老百姓要保持清醒,要去考虑一下事情最终的结果,你一时的 激动,最终倒霉的还是自己”。

  善意地理解,可以说这个见解是“为老百姓好”,同时也为社会好,因为这个见解,既是要避免老百姓倒霉,也是要 避免社会付出巨大的代价。不过,这个见解又确实容易让人觉得是在劝人逆来顺受。

  “你一时的激动,最终倒霉的还是自己”。个人为免倒霉,或者社会为免“巨大的代价”,就要避免激动。人们会激 动起来,大概总是因为觉得有不平。只讲不要激动,人们为什么感到不平,人们是不是应当为实现公正为努力,就都不重要了 。

  不能不承认,“老百姓即使最终推动了社会进步,但付出的代价会是很巨大的”,这确有无数历史事实证明。不能不 承认,在不平之事面前,谁“一时激动”,谁就可能倒霉,这也是有无数的事实证明的。但有时,人们并不在乎倒霉,难以顾 及代价,就激动起来,这也有无数历史事实证明。而且,人的激动状态,本身就有多种情况,有可能是头脑失控,也有可能是 维护权益,还有可能是坚持真理,这些都能倒霉,但未必都说明激动是不应该的。

  怎样解决已经出现的“仇官”现象呢?委员说,“有权的人要善待没权的人,政府就该积极去调整收入分配,解决民 生问题;没权的人也要学会去理解,要明白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追求绝对的公平是不现实的”。

  绝对的公平,不只是目前不会有,可以说从来就没有,未来也不会有,唯其如此,我们才说实现公平是永无止境的。 但另一方面,实现公平又是绝对的价值理想,而且“实现公平永无止境”,不意味着我们要对明显不公平的现实听之任之。如 果人们连“激动”也没有,倒霉和代价是不是就会停止呢?

  与“仇官最终倒霉的不是官员,而是老百姓”相当的一个说法,就是这些年经常听说的“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作为一种现象描述,这大概是不错的,然而,很多人以之劝人不要在乎兴亡,安心接受现实,这就是问题了。兴亡之事,民 众交给专人去办理,但不管办成什么样,也不要生气,因为办得好,你要劳苦,办得不好,你还是要劳苦,但再劳苦,总比你 生气了,把事情弄到不可收拾要好,所以忍耐与配合理所应当。这种劝导,我是不以为然的。

  近期对“仇官”问题的谈论其实不少。

  全国人大代表、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刘锡荣认为“仇官”和“仇富”是腐败原因造成的,人们“仇的是官商勾结, 非法暴富,仇的是这样的‘官’,是这样的‘富’”。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人们表达“对现实 社会中分配不公、两极分化、住房等民生问题的不满,在这个基础上要求反腐败、反特权,或者表现为‘仇官’‘仇富’等” 。全国政协常委、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叶小文说,“‘仇官’和‘仇富’是历史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差别太大、太夸 张,“会把一部分人搞得更‘仇’”。前不久《人民日报》在《理性看待当前的社会公正问题》的文章中,认为“在一些引起 广泛关注的‘炫富’与‘仇富’、‘炫权’与‘仇官’事件中,背后的症结往往也被归结到社会公正问题上”。

  这些说法的可取之处,是都不认为“仇官”现象无缘无故,或者只是一种简单的情绪,而是将这一现象与腐败、分配 极化、“炫权”行为等联系在一起,并将解决问题的方向指到实现社会公正上。

  比较之下,“仇官百姓倒霉论”可谓荒唐。它只讲“利害相权”,劝人不要“仇官”,而放弃对“仇官”的因果探究 与是非追问;设计的解决办法则是“你好我好”模式,而不是设想让民众行使主权去约束官员,使官员不得“恶待”民众。这 种闻不到现代气息的认识,我想,只能算是乡愿的见解。▲

(编辑:SN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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