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驻京记者/赵晓娜)“自2008年以来,我国未对印尼出口过大米,印尼国内出现的‘塑料大米’与我大米出口企业无关。”5月27日,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印尼媒体报道“印尼市场出现疑似从中国进口的‘塑料大米’”发表谈话时表示。
上述负责人指出,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我国对大米出口实行国营贸易和出口配额管理。目前,国营贸易企业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和吉林粮油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两家。
该负责人指出,自2008年以来,我国未对印尼出口过大米,印尼国内出现的“塑料大米”与我大米出口企业无关。“我们高度关注这一情况,希望印度尼西亚有关部门尽快查清事件真相,两国相关部门间加强食品安全合作,促进两国经贸关系健康发展。”
(原标题:印尼现“塑料大米”与中国企业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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