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队办理的赢朝昇(广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法院已作出判决,该案追缴、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由荔湾区法院执行。为保障该案全体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请本案受害人,自2018年6月22日至7月21日,携带合同、收据、身份证资料等相关资料前来我支队(地址:天河区水荫路126号)进行报案登记。提供资料及申报损失务必真实,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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