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爱犬被大狗咬死 事主要求肇事犬偿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8: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珠海讯(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赵凌)近日,珠海刘伯牵着自己的爱犬在小区散步,结果小区内一条大恶狗不仅活活咬死他的爱犬,也伤了刘伯本人。在两主人协商赔偿无果的情况下,愤怒的刘伯一纸诉状将大恶狗的主人告上法庭,势为死去的爱犬讨说法。 起诉书中,刘伯除了要求对方赔偿自己这几年来养狗的相关费用外,还特别提出因为失去爱犬对自己造成的巨大精神伤害,为此向对方索赔3万元的精神赔偿费,同时要求处决肇
小区内大狗咬死小狗 几天前,珠海市香洲区的刘老伯牵着与自己朝夕相处了7年的一条京巴狗在小区内散步。突然,一条大黑狗从楼道里窜了出来,扑向刘伯的京巴狗,咬住它的腿。刘伯直呼救命,并上前抱住了爱犬。 听到呼救声,小区内正在值勤的管理处主任和保安赶紧用绳子将大黑狗拴住,没想到大黑狗挣开绳子,再次向刘伯怀里的京巴狗扑过来。当时刘伯被撞倒在地,大黑狗顺势朝刘伯手上狠狠一咬后,继续扑向京巴狗。 可怜的京巴狗被咬得浑身是血,内脏都露出体外。保安用棍子敲大黑狗的头部,才将它制住。刘伯顾不得自己的伤,抱起京巴狗踉踉跄跄地奔向宠物医院,但小狗还是死在了手术台上。 事件发生后,大黑狗主人赔偿了刘伯的全部医药费1000多元后,没有对此表示任何歉意,为此刘伯非常不满。 “死去的小狗和我朝夕相处七年了,它出生才25天就被领回家饲养,已成为我家里重要一员。”提起丧生的小狗,刘伯至今仍掉泪,他坚持认为失去爱犬给自己精神带来巨大伤害,于是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但遭到大黑狗主人的拒绝。 刘伯说,对方只表示“大不了我给你买条狗”。 失爱犬索3万元精神赔偿 刘伯于是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势要为自己死去的爱犬讨个说法,刘伯要求大黑狗的主人赔偿他营养费2000元、失去爱犬的精神损失费3万元,以及自己这几年饲养狗的费用5500元。 同时,刘伯在诉状中还要求公安部门捕杀肇事大黑狗,以狗命抵狗命。 目前,法院正在对这起离奇的“狗咬狗”官司进行调查。 律师意见 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孙成律师表示,尽管有关精神赔偿的司法解释没有特别提及对宠物造成伤亡,宠物的主人可否获取精神赔偿,但可以参照相关财产损害附带精神赔偿法律规定,如果主人对于特定的财产赋有特别的精神寄托,而损害对财产权利人的确造成较大的精神伤害,法律同样赋予权利人索要精神赔偿的权利。 此案中刘伯只要能证明自己与死去的狗有特殊的情感寄托,可以适当索赔一定的精神赔偿。但因为此类官司非常罕见,即使判付精神赔偿,赔偿标准一般不好定,法官只能酌情判决。 市民声音 刘伯所在小区负责人表示,小区内有30多条狗,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很多主人遛狗的时候,都没有用狗链拴住,狗伤人、狗伤畜事件难免发生,他希望早日出台相关管理条例,保证这些宠物与人和谐相处。 珠海市动物保护协会相关人士表示,珠海目前在犬类管理方面尚没有规范性的地方文件,只能根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根据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犬类咬人致伤,除责令立即捕杀外,犬主要承担被咬者全部医药费、营养费和误工损失,咬伤咬死家畜、农禽,犬主要负责赔偿。 相关专题:文明养犬行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