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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涉嫌杀人被判无期 证据表明其当时不在现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15:23 央视《中国法治报道》
村民涉嫌杀人被判无期证据表明其当时不在现场
笔录

村民涉嫌杀人被判无期证据表明其当时不在现场
家人希望黄家光能够早日回来

  央视《中国法治报道》11月19日播出《我不是杀人犯》,以下为节目内容。

  主持人:监狱是犯人服刑认罪的地方。在海南三亚监狱,一名犯有故意杀人罪的犯人黄家光,在服刑的11年中,一直表示自己没有杀人,他和家人就这样不停的申述着。

  黄家光的家就在海口市东山镇新岭冲村。村子并不大。在村民的帮助下我们很快找到了他的家人。他的老父亲已经86岁了,但是为了给自己的儿子伸冤却奔波了11年。黄家光的嫂子说,老人以前每个月都要步行上百里地前往海口为儿子的事情奔走,但是现在身体很差,已经有些力不从心了。

  黄家光的嫂子 黄亚妹:他的心里是很痛苦的。每天去放牛都哭。他受不了,睡不了,饭吃不下。每天就想我弟弟什么时候能够回来全家团圆。

  黄家光的案子村里人没有不知道的。1994年7月5日,东山镇喱噉村的村民黄恒勇与新岭冲村村民黄家鹏发生磨擦。因为黄恒勇平素在乡里横行霸道,口碑极差,新岭冲村村民于是自发手持刀剑、锄头、木棍追打黄恒勇,并将其在邻村美文坡村黄举石家用乱棍打死。

  事情虽然发生在1994年。但是由于事发后新岭冲村参与者都逃之夭夭,直到1996年警方才开始调查此案。1997年、1999年涉案的黄家鹏、黄世胜先后被抓获。由于二人都声称案发时黄家光也在现场,并且有美文坡村黄举石的证言,海南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处黄家光无期徒刑。

  黄家光声称自己根本就不在现场,那么案发时他到底在哪呢?

  (律师取证录音:)

  律师:当时你在干什么?

  黄家光:在外面打工。

  律师:在哪打工?

  黄家光:在永发镇一个小学对面的饭店里。

  据了解,黄家光当时是跟着一个叫黄家英的包工头在三十里外的永发镇打工搞装修。黄家英说,案发当时,黄家光就在搞装修的餐馆里打工,吃住都在那里。他们也是第二天才知道村子里出了人命案。

  黄家光的老板 黄家英:当时黄家光跟我在这里打工,好几个人都能证明的。

  而与黄家光一起打工的黄举山说,自己最能证明黄家光了。因为,他们在搞装修时,他和黄家光两人是小工,他们一直在一起。

  黄家光的工友 黄举山:黄家光和我是小工,他们是大工。我们只有两个小工。

  记者:你和他一整天都在一块的?

  黄家光的工友 黄举山:对。

  记者:中间有没有离开过?

  黄家光的工友 黄举山:没有。

  二人还回忆,原琼山市公安分局刑警队的队长陈宗宏曾经找他们调查取证过,二人一直向警方作证黄家光确实在外出打工,但是不知何故,最终黄家光还是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黄家光的老板 黄家英:我敢肯定他就在这里打工,他这人最冤枉了。

  记者联系上了当时办案的陈宗宏警官,但是他却委婉的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而陈宗宏在与黄家光案代理律师的通话中,却说出了这样的话。

  原琼山市刑警大队队长 陈宗宏:我当时怀疑。有人说他没有参与。说出来了我要调查,但是还没有等我调查完,我被调走了。

  事实上,法院最终采用的是涉案的黄家鹏、黄世胜还有美文坡村村民黄举石的证言。这三人的证言虽然在细节上有出入,但是都声称黄家光出现在了案发现场,并且用剑砍杀了黄恒勇。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证言证词之外,警方没有找到别的证据。

  黄家鹏在案发后被判处了死缓。但是在三亚监狱服刑期间,他却向狱方坦白,说自己做了伪证。

  律师取证录音(黄家鹏):案发后,当时公安让黄家光带着去抓犯事的。我们很气他,所以一口说他也参与了。

  黄世胜在案发后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八年,2005年9月被释放。他的证言又是怎么回事呢?

  黄世胜:警察说什么就是什么,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黄世胜说,冤枉了黄家光自己非常内疚。

  黄世胜:他根本就不在现场,根本就无罪。

  那么,美文坡村村民黄举石的证言又是怎么回事呢?黄举石称,他亲眼目睹了案发全过程,黄家光参与了作案,因为他听到有人叫了黄家光的名字。但是黄举石逝世前却留下了截然相反的证明材料。在这份证明材料中黄举石说,当时他听到有人叫狗光,他以为是叫黄家光。而狗光这个名字实际上是涉案人员黄家鹏的小名。

  中国人民大学刑诉法专家韩玉胜教授在研究黄家光案部门卷宗后,从另外一个层面之处了该案的问题。他说,一审二审法院采信的很多证据都是经不住推敲的,证人有的说黄家光用的是剑,有的说用的是刀,还有的说是用的鱼竿。黄举石声称在现场听到有人叫狗光,而他的妻子同时向警方罪证说,黄举石根本就不在现场。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韩玉胜:从现在所看到的案卷中的材料,而不必要去找任何新的证据,已经可以发现里面疑点很多很多。它不是一处两处疑点,而是多处疑点。这么多疑点就不能认定说黄家光确确实实参与了犯罪活动。因为采集的证据本身存在着很多矛盾之处,而这些矛盾之处恰恰是本案的关键之处。这种关键的证据不能认定,凭什么认定黄家光犯罪了呢?

  韩玉胜教授同时指出,目前我国在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中,普遍推行的是疑罪从无的原则。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韩玉胜:我们只能对那些有足够证据证明已经犯罪了的人才能够追究刑事责任,否则的话就是对被告人不负责任,就是对法律不负责任。

  目前黄家光案已经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2005年10月28号黄家光案代理律师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状。海南省检察院也正在对案件进行重新调查。

  海南省检察院刑事申诉处处长 李新华:黄家光的案子我们正在调查之中,在我们检察程序里面,正在调查。

  主持人:据了解,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到黄家光的申诉状后对这起案件非常关注。我们相信,在各级部门的努力下,事情的真相终将水落石出。

  让规则守护和谐,让法律保护你。明天,请继续关注《中国法治报道》栏目推出的“12·4,法律保护你”特别报道。

  (记者 刘志宏 郝亮)

  播出时间:每天19:30 次日:7:4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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