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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杀夫案重审 女子获释后再次被控有罪(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00:56 金羊网-新快报
骗保杀夫案重审女子获释后再次被控有罪(图)
昨日,法庭审理结束后,嫌疑犯邓秀琼被押出法庭。 新快报记者 郗慧晶/摄

  2007年7月20日,邓秀琼又被捕了。她是震惊广东的“骗保杀夫案”的主角,她因此案第二次被逮捕。

  4年来,她被判过死刑,被判过无罪;被抓起来,又被放出去,现在又被抓进了看守所。如此戏剧性的变化在中国司法史上都非常罕见。

  2003年1月13日,邓秀琼的丈夫被发现死在鱼塘里,她成为105万元保险金的受益人,种种证据显示,邓秀琼及其“妹夫”毛定稿难逃嫌疑,一时之间被指责为“骗保杀夫”的“凶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二人死刑。判决后,两被告人齐齐“喊冤”,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

  2004年12月16日,广州中院重审此案,杀人“铁案”发生惊天逆转——两被告人最终因故意杀人证据不足,被宣告无罪。2005年4月5日,被关押了两年零55天的邓秀琼一瘸一拐走出了高墙,暂时变成了无罪之身。

  就在“无罪判决”即将生效之即,广州市检察院提起抗诉,广东省高院第二次将此案发回给广州中院重审,邓秀琼又被抓了起来。

  昨日,广州中院借用花都狮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这已经是广州中院第3次审理此案,也是二度重审。

  庭审中,邓秀琼一直反复强调“不是我干的,我是冤枉的”,但死者的家属却一口咬定“这个女人就是凶手”。

  根据我国的“两审终审制”,由于省高院两次都是将案件发回给广州中院重审,到目前为止,该案走的还是“一审的重审程序”,审理了4年多,因事实不清,依旧没有进入二审程序,4年来,被告人邓秀琼经历了反复的判决后,是无罪还是死刑仍有很大的变数。

  法律专家指出,由于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重审的次数,法院可以重审之后再重审,但是反复重审一方面会危害到法院判决的权威性,让人觉得法院判决过于“儿戏”;另一方面也不利于被告人的权益保护,反复抓了又放,让被告人4年来一直官司缠身不得安宁。

  庭审现场 “不是我干的,我是冤枉的”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院的法官们远赴花都区,在花都区

芙蓉镇狮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再次被逮捕的邓秀琼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走上被告席。一法警告诉该案辩护律师,两年前,他亲眼看着邓秀琼被无罪释放,现在又亲眼看着她被抓回来,感觉有点怪怪的。

  “买保险好过炒股”

  邓秀琼身体单薄、骨瘦如柴,眼睛深深凹进脸颊里,整个庭审中一直埋头坐着,很少看人。庭上,无论公诉机关给她看什么证据,她都只用一句话来概括回答“不是我干的,我是冤枉的”。

  在该案中,控方认定邓秀琼杀人的最大作案动机是——“杀夫,以骗取105万元的保险”,一个农村妇女何以借钱购买大笔的保险,公诉机关认为“可疑”;邓秀琼在庭上的解释则是,保险公司的人告诉她,“买保险好过炒股”。

  对于她为何购买大量的安眠药一事,邓秀琼则期期艾艾地说:“我结婚后一直睡不着,换了几次新床都睡不着”。

  两被告互称“不认识”

  与邓秀琼一同出庭受审的还有同案人毛定稿,邓秀琼被控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毛定稿则被控故意杀人罪。毛定稿和邓秀琼在法庭上互称“没有关系”、“不认识”,毛定稿还表示,自己和邓秀琼的妹妹是“露水夫妻”,但并不认识邓秀琼。

  昨日庭审中,邓秀琼的两个姐姐及其他家属均前往旁听,同样,死者的父亲和大哥等也前往法庭。由于该案的关系,双方亲戚相见互相不打招呼,甚至是怒目相视。在辩护律师说到激动处,死者家属甚至从旁听席上跳起来,气愤地大声反驳,被法警喝止。

  无论庭审进行得怎样,死者家属都非常笃定地一口咬定邓秀琼“就是凶手”、“要她偿命”。

  记者一再询问他们,为何如此肯定邓秀琼就是真凶?家属们的回答则更像是没有答案,他们反反复复说来说去都只有这么一句“肯定就是她了,除了她还有谁?”或许案件经过多年的审理,在死者亲人的心中早已认定邓就是凶手,谁也没有仔细去想,这种“认为”最初的理由到底是什么。

  控辩焦点

  邓秀琼和毛定稿究竟是怎样被认定为是凶手,又怎样被判无罪的呢?如今又为何再次站上被告席呢?控辩双方的四大焦点交织在四年的侦查、指控、审理、判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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