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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判决书加强法理分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10:22 华龙网-重庆晨报

  专家建议:

  判决书加强法理分析

  “很多时候,判决引发的争议,不是因为法官对案件判决不公,而是由于当事人的不理解和难以接受。”李祖军说,该案也就法官解释法律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李祖军认为,当法官严格适用具体法律条文,却与时代变迁、刑罚基本原则、社会最一般的正义标准发生矛盾时,应重视对判决的法理分析,以增强判决书对当事人及大众的说服力和信耐感。

  新闻回放

  取款机狂吐17.5万

  许霆被判无期徒刑

  如果没有那台“神奇”ATM机,如果把持住了贪念,今年26岁的许霆可能还是一名默默无闻的打工仔。然而,2006年4月21日晚的一场“奇遇”,颠覆了许霆一生的命运。

  那天晚上10时,许霆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钱。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

  当晚,许霆将此事告诉给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从自己只存有百余元的银行卡上,共取走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自携款潜逃。

  去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经广州天河区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潜逃一年的许霆将17.5万元赃款挥霍一空。去年5月,他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

  去年12月,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许霆案一审判决后,判决的合理合法性,引起包括专家学者在内的“全民大讨论”。今年2008年1月初,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受上诉,并将案件发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今日,该案重审正式开庭。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肖玉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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