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科院研究员状告华南理工教授剽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4日01:57 南方都市报
广东社科院研究员状告华南理工教授剽窃(图)
沙东迅认为,谭元亨是抄袭了自己1995年的著作内容

广东社科院研究员状告华南理工教授剽窃(图)
谭元亨出示了一张1995年的本报证明他剧本完成的时间

    沙东迅

  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著作《广东抗日战争纪事》入选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央新闻出版总署评选的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百本重点图书之一。发表论文《侵华日军在粤进行细菌战之研究》等近百篇,其中《侵华日军在粤细菌战大曝光》获全国纪念抗战胜利50周年征文比赛一等奖。发表论著200多万字;文献纪录片《广东:“8604”内幕》等。

  谭元亨

  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客家文化研究所所长。谭元亨长期从事文、史、哲、美学方面的研究,尤其是对客家文化的研究颇为有名。发表出版作品60部,2000余万字,另有译著多部。《谁当小指挥》获全国首届儿童剧金猴奖,《洛杉矶的中国少男少女》获1996年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华民族风情录》获1996年全国骏马奖,《抓来的老师》获全国新时期优秀少儿文艺读物一等奖。

  焦点PK 有合作关系,就要共同署名?

  沙东迅认为,他最早开展对日军在粤细菌战的调查,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虽然双方曾有合作,但谭对这部分资料没有共享权。如果不是当年合作时向谭提供大量的调查资料,谭根本无法独立写出《纪事》和《追诉》两本书来。且他发表《大曝光》在先,谭在著作里只字不提他的名字,也没有注明资料的来源出处,构成了侵权行为。

  而谭元亨则称,1995年5月他已写出了《黑色“8604”》剧本,比沙1995年9月出版《大曝光》的时间还早4个月。当时他所获得的调查资料渠道并不完全是来自于沙东迅。再者,既然当年双方是合作关系,材料共享,自己的著作就不存在剽窃、抄袭沙东迅作品的行为。且双方合作时并没有约定哪一个发表作品须共同署名。“沙东迅自己关于日军在粤细菌战的作品没有署上谭元亨的名字,为什么我的著作就要署上沙东迅的名字?”

  以史料为基础写小说,不存在抄袭?

  沙东迅指出,《纪事》与《追诉》在基本内容方面复制了自己的《大曝光》等调查资料,两书中有226处、约7.5万字存在剽窃、抄袭。

  谭元亨则称,当年合作时,两人曾一起访问幸存者和目击者。整理笔记时两人也互相交换。因此,他的两本著作一些内容与沙的著作难免有相同之处。再者,关于日军在粤细菌战的史料中,有一些收藏在档案机构中,有一些是当事人,如日本老兵、幸存者自己公开的,属公知领域的内容,不是沙东迅个人所独有的。

  谭元亨同时强调,他的《纪事》是一部小说,是以史料为基础进行文学创作。《纪事》是对1995年自己写的电视剧剧本中进行了修改,书中人物都是虚构的,故事细节有真实人物的影子而已。而《追诉》属于报告文学作品,书中还采用了描写、议论、抒情等手法。他的两本书和沙东迅的历史学著作完全是两回事。

  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沙东迅和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谭元亨在1995年曾是合作伙伴,一起调查过抗战时期日军在粤进行细菌战的情况。然而,两位在广东文史界享有盛名的教授,如今却反目,对簿公堂。

  去年11月,沙东迅将谭元亨告上法庭,理由是谭元亨在2005年8月出版的著作《东方奥斯威辛纪事》(下称《纪事》)和《日军细菌战:黑色波字“8604”———来自东方奥斯威辛的追诉》(下称《追诉》)的基本内容剽窃、抄袭沙东迅1995年9月出版的著作《揭开“8604”之谜———侵华日军在粤秘密进行细菌战大曝光》(下称《大曝光》)等有关作品,造成侵权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已在天河区法院经过三次交换证据。本月24日将开庭审理。

  1994年受命调查日在粤细菌战

  沙东迅介绍,1994年初,因编写《侵华日军细菌战》一书,受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的委托,他受命负责协助调查日军在粤秘密进行细菌战的任务。1994年7月18日,沙东迅在《南方日报》上首次发表日军在粤进行细菌战的文章,1995年9月在花城出版社出版《大曝光》一书。沙因此在广东史学界被称为“中国研究日本‘波字第8604部队’细菌战第一人”。侵华日军细菌战诉讼原告团总代表王选去年9月在岭南大讲坛讲座时,高度赞扬了沙,称沙是“广州人里的一条好汉、一个人常年研究8604部队”。

  起诉是为了打击学术腐败

  2005年8月23日,《东方奥斯威辛———日军在广州的细菌战暴行》专题展览在省档案馆举行。在开幕式上,华工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谭元亨的著作《纪事》和《追诉》首发。

  沙东迅说,首发式他没有去。事后阅读谭的两本著作后,十分愤慨。他称,自己发表的关于日军在粤细菌战的作品早于谭元亨发表的著作。《纪事》与《追诉》中有226处、约7.5万字严重的剽窃、抄袭了他的著作《大曝光》。

  “如果没有我多年调研、翻译、收集的这些基本资料,谭元亨根本不可能独立写出这两本书来。”令沙东迅十分愤懑的是,谭元亨在两本著作中,既没有指明原作者、翻译者的姓名,也没有指明资料的来源出处。据此,沙东迅认为谭元亨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为何在谭元亨两书出版了近三年后才将谭告上法庭?沙东迅解释说,他曾托人劝告谭承认错误、赔偿损失,内部协商解决,但谭一直不理不睬。

  沙东迅称,他实在忍无可忍才决定起诉谭元亨,要求索赔20万元。“我这样做,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为了打击日益猖獗的学术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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