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男子上访20年平反冤案 申请国家赔偿无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3日06:07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王俊秀

  这是一个74岁的老人,当他正值壮年时,卷入一起杀人案,被法院错判,坐牢17年。出狱后,执著的他开始了长达20年的上访,终于换来了一纸无罪判决。可此时他已进入古稀之年,漫长的牢狱生活让他家破人亡、一贫如洗。他只想讨回应有的赔偿,安度晚年,但这个并不过分的愿望却成了遥不可及的梦想。

  “我比窦娥还冤”

  王思堂是河北省定兴县天宫寺乡高家庄村人,原系内蒙古金河林业局职工。婚后王思堂大部分时间都在内蒙古林场做工,妻子王桂花和年幼的几个孩子在家。1963年冬,本村的王海忠见王思堂不在家,趁机奸污了王桂花。是年春节,王思堂回家探亲,王桂花哭诉了事情经过。王思堂气愤之下,于1964年3月14日找到当时在北京工作的王海忠,要讨个说法。

  王海忠见王思堂来问罪,赶紧认错道歉,说是一时糊涂,以后决不再犯。王思堂看在老乡的份上,原谅了王海忠。为了表示真诚悔改,王海忠再三挽留王思堂在家多住几天,并抢过其行李锁起来,王思堂只好答应。

  当晚,王海忠夫妇宴请王思堂,王思堂当晚住在王海忠家。睡到后半夜,王思堂听见王海忠叫其妻吴秀芬与王思堂发生关系,其妻不从,二人争吵起来。王思堂痛骂王海忠没人性,撬开箱子拿上行李,愤然离开。

  “他这样是怕我以后告他,想堵住我的嘴,也可能是心中愧疚,想把老婆赔给我,可我怎么能做这种事?”对王海忠的反常行为,王思堂对记者这样解释。

  王思堂与王海忠大闹一场返回内蒙古林场后,吴秀芬得知王海忠奸污王桂花一事,跟王海忠大闹一场,要去告他,并要求离婚。王海忠认为一切皆因王桂花而起,竟起杀心,回到定兴,对王桂花连砍数刀。后来王桂花幸亏被及时抢救,才保住了性命。

  王海忠认为妻子是受其母怂恿,砍完王桂花后,又将岳母杀死。

  王海忠持刀杀人,罪行确定,但他坚持说王思堂奸污了其妻吴秀芬,才使他做出疯狂举动。1964年4月3日,王思堂以涉嫌杀人被捕。定兴县人民法院在审判时认为,“这一重大后果是由于被告王思堂道德败坏、品质恶劣、用流氓手段引诱和王海忠之妻吴秀芬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而引起的。”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定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海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王思堂有期徒刑20年。王思堂不服,上诉至原保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66年1月28日,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根本没杀人,却以杀人罪被判刑,这不比窦娥还冤吗?”王思堂含泪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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