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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有必要再披“新装”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13:36 东方网

  从5月1日起,重庆市公安警务车辆将以新装亮相街头。这些在车身显著位置喷涂有自编号和各区县分局所在地名称的警车,将更方便接受市民报警和求助。同时,有了警车自编号,将减少非警务用车、公车私用等现象的发生。(4月4日《重庆晚报》)

  这些“自编号”一律印制在警车尾部左右侧、顶部等显著位置,自然是十分抢眼。但实际上,警用车辆本来就有醒目的外观标志,现阶段公安警用车辆外观为深蓝色与白色相
间,警车前部分别印有中英文“警察”的字样,车身明显位置使用统一的警用图案和醒目的“公安”的字样,通过这些外观群众可以很容易地区分出警务用车来;为便于统一管理和及时进行指挥调度,巡警、交警等一线单位警车的尾部和顶部也分别带有车辆编号。所以,再给警车加上“自编号”、穿上“新装”,似乎没有这个必要。

  至于警车喷涂“新装”能减少“公车私用”等现象的发生的说法,更难以站得住脚。让群众在车流中迅速辨认出哪辆是警车并不难,但车内坐的是什么人、是办公事还是办私事,普通群众就难以得知了,也谈不上什么监督。前不久,有辆

桑塔纳警车在山西临汾境内遭遇
车祸
,而警车上所乘两人竟是洪洞县地矿局某领导夫妇。如果不是这场惨烈的车祸,谁会想到警车也会被某些人借用?一些官员驾驶公车肇事、闯下大祸,尚且有胆量让人顶罪以设法逃避法律制裁,即便“警车私用”被捉了个“现行”,他们也同样会死不认账,或者找个理由给自己开脱,这又其奈他何?

  近来媒体报道了多起警车闯关冲卡、欺压群众的事件。归根到底,都是特权意识在作怪。群众对这样“警车”并不是不“认得”,可又有什么作用?“警车”的金字招牌,恰恰成了某些人违法乱纪的“通行证”,只会让有些人滋长出“特权”意识来。据媒体报道,有些私家车的后窗玻璃下,往往摆上一顶想方设法“请”来的警察“大盖帽”,其目的不正是沾“警”字的光吗?

  有意思的是,自去年秋天起,北京市开始实行警车与社会车辆统一牌照,而取消警车车牌的目的,据说也是“有利于交警公平公正执法、密切警民关系,有利于社会各界对警车的监督”。警车到底是该“混同于”一般社会车辆呢、还是应该更特殊、醒目一些呢?其实,只要警察特权存在,无论警车改挂什么牌照、喷涂成什么样的外观,都有腐败的机会与空间的。警方“方便接受市民报警和求助”的办法很多,而耗费人力物力再给警车披“新装”,难免有“作秀”之嫌。


作者: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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