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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陵园的大门岂能只向钱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00:19 红网

  清明节前后,一些学校纷纷组织学生到烈士陵园扫墓。近日,当贵阳市一所学校的学生们在老师的带领下,来到当地的黔灵陵园,准备向英雄纪念碑献花圈时,却遭到了尴尬:公园管理人员坚持要让学生们买票进入,每人五元,由于这些学生大部分是当地农民的子女和流动人口的孩子,不可能有这个钱来买门票,尽管老师们争取了两个多小时,最终这些学生还是没能进入公园(4月3日央视国际)。

  坦率地讲,没能进入公园,失去一次扫墓的机会,对这些来自农村、尤其是低年纪的学生来说,后果并不严重。毕竟,一个人思想境界的养成,需要长期的耳濡目染,不在于这一时半会。兴许在他们幼嫩的心中,逛一回城里的马路与进一次烈士陵园,在感觉上也没有太大的落差。倒是公园方面的这种做派,让这些涉世不深的孩子们切实受了一次“教育”:原来,城里的马路也不好逛,即便是为烈士献花,也是“有理无钱莫进来!”

  微不足道的五元钱,只是城里孩子的一顿早餐、一次寻常上网的费用,而对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又意味着什么?或许,这就是他父母几天的劳动所得,是他自己一个月的零花。说这些,笔者丝毫没有试图从道德层面上去指责谁的意图,只是想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公园方面规定烈士陵园收费,设置这样一个令学生们感到为难的价格门槛,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理由?

  或许,理由是现成的,比如建设陵园要投入大量资金,陵园日常管理、修缮要花去一大笔费用,收取门票是用来弥补资金缺口等等。这样的理由看似堂皇,其实根本就不成其为理由。早在1995年,民政部就颁布了《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为纪念革命烈士专门修建的陵园、堂馆、碑亭、塔祠、雕塑等建筑设施,“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保护,所需维修经费由地方各级财政安排解决。”依照这个规定,政府部门应该对烈士陵园等类似场所的日常经费开支负责,即使财政再困难,哪怕少吃喝一点,少买几台车,少盖几栋楼,也要拿出资金来维持烈士陵园的正常运转,不能捂住自己的荷包,将手伸向群众的口袋。

  由此可见,烈士陵园向公众收费,既不是国家的法律规定,也不是中央的既定政策,而只是一种地方行为。现在的一些地方在利益的驱动下,不仅像烈士陵园这样的场所要收费,甚至移花接木,将一些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设施直接划入公园、景区范围,与收费景点一并视为付费游览项目,以达到创收的目的。说到底,这样做是将应该由政府来承担的费用,通过行政权力的手段转嫁到了公众的头上。这样一来,在增加群众负担的同时,政府的责任也随之被忘弃的一干二净。

  烈士陵园是供人们瞻仰英烈、了解历史、缅怀前辈英雄事迹、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场所,它的大门应向社会敞开,向公众敞开,而不能惟利是图只向钱开。如果把烈士陵园当着商业墓地来管理,用单一的市场化的手段去经营,显然,这与修建烈士陵园的初衷已是南辕北辙。

作者:梅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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