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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佘祥林到王建民,付出多少法律成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9:28 四川新闻网

  佘祥林苦尽甜来,人生重新开始,尽管这个开始实在太沉重。“从佘祥林案件中,可以看到中国司法变革的过程。从过去的有罪推定到现在的无罪推定,从疑罪从轻到疑罪从无,这是中国司法摒弃“包青天那样办案”、走向现代司法理念的一个重大转折点。”。用一个或者几个佘祥林来换取今天的司法理念的一个重大转折点,不论多么沉重,应该说还是很值得。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这个佘祥林的原来妻子张在玉不是自己“走回来”,佘祥林还可能这么轻松么?就佘祥林自己也包括佘祥林的亲人除了家破人亡的含恨而死的妈妈还有侥幸活下来的女儿等人是不是要永远的活在“杀妻”的阴影里?那个巨大的牵扯绝非是一两个人的错断过程错断程序,是不是永远的被掩盖起来,不可能被重新提起?而这个从过去的有罪推定到现在的无罪推定,从疑罪从轻到疑罪从无,也不可能作为今天执法的理论指导而出台。

  佘祥林“杀妻”案和王建民屈死案惊人一致的地方,都是被冤屈。一个是天上飞来横祸,说你杀人就是你杀人。一个是三次求生,三次被拒之门外,最后在同仁

医院的抢救室门口被活活折磨死。佘祥林的幸运在于被他“杀死”的妻子走了出来,为他“做证”;王建民的悲哀是死不瞑目却无法为自己喊冤,而同仁医院及时的“消灭”了一切证据。

  王建民惨死在同仁医院抢救室门外,至今同仁也不承认没抢救而仅仅是“没看见”。40个小时没看见王建民垂死挣扎,王建民死了。11年也没看见佘祥林没杀妻,是张在玉自己看见自己没死,是张在玉走回来,“法律”们才看见佘祥林没杀妻。怎么这个法律的成本这么大?怎么一定要用人命来换取法律认证?当年的法官们怎么就看见了那个至今也仍然是无头案的死亡女尸是佘祥林的妻子?今天的同仁医院怎么就能确定三次到同仁求生的王建民没有被人看见?用辞退当天所有的清洁工吗?用左右公安局用威胁做证的保安吗?是阿,这些“办法”已经奏效了,已经让王建民死不对帐了!

  为什么40个小时时间里,看不见一个需要抢救的王建民?为什么11年的4000个日夜看不见佘祥林没杀妻?很简单,他们不看。在看见的第一眼第一时间里把头转过去了,装作没看见。没看见有很多好处,比如可以不承担责任,比如你的死活和我没关系。

  你没“看见”就没有责任了吗?那个张在玉如果不回来而是继续生活在别处,是不是京山县人民法院京山县警方永远不会看见了?王建民在你同仁医院的抢救室门外整整挣扎一夜,你没“看见”就不承担任何责任了吗?

  11年前身陷囹圄的佘祥林和今天死不瞑目的王建民用自己的家人的生命来祭祀法律的公正,这个成本不仅昂贵而且悲哀。法律的第一要素是保护守法者,当这个法律变成迫害守法者的时候,我们的法律就彻底失败了!(作者: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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