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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风华:中国更需要老板而不是房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08:52 新京报

  作者:李风华

  在一个住房充裕,城市化已经完成的国家中,生活用房租赁市场的作用是良性的。

  2006年4月16日,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在第二届中国财富论坛上指出,我国
早晚一定要征物业税。

  他的理由主要是:第一,住大房子占有了优质资源,浪费了社会能源,就需要多付出代价。物业税用以调整资源在不同人群中的分配比重,限制、甚至抑制奢侈性和一定程度的享受型消费,保护普通老百姓生活必需的消费。第二,促进资源充分优化利用,提高它的流动性。这主要是迫使闲置房的流转。(4月19日《新京报》)这些理由更多考虑的是房地产业本身的效率问题,但事实上,物业税有着更为深刻的理由,那就是它对于资金的导向作用。而这恰恰是许多支持和反对物业税者都忽略了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个人有了钱,总得去花。买吃的、喝的、用的,这都是消费,天经地义之事。买一套住房自己用,也是一种消费,没的说。钱多的,去投资农业、工业,或者服务业,这更是一件好事,政府与社会应该给予鼓励。但是投资不动产,尤其是投资生活用房的不动产,却有一种特殊的意义。

  不动产不比其他产业,本身不创造任何价值,业主只能靠租金赢利。如果不动产市场是面向生产(比如工厂、仓库),而且能够做到完全出清,那么,倒不必对它采取任何限制。

  但是,如果它面向消费,并且需求远远超过供给———这在中国是必然的,就会出现一个凭租金吃饭的生活用房租赁市场。

  更可怕的是,由于进入城市的人口太多,将形成一个极其畸形的市场:一方面绝大多数农民工和北漂一族不得不进入这个市场,将自己的收入转交给房东,而面对着高涨不止的

房价,他们似乎永远都等不到自己也拥有房子的那一天;另一方面,房东阶层由于轻松获利,吸引了许多资金流向这里。有余钱的人不愿意风险投资,不愿意存钱,不愿意赚那些有风险的蝇头小利,而只想靠着一套房养活自己。如果没有这个畸形的市场,这些资金本来可以投向实业。这些微观个人的行为终将显现在宏观层面上资金的流动。许多企业稍赚上一点钱,就想到
房地产
市场中去捞一把,哪管什么风险创业,哪管什么自主创新。生活用房租赁市场看上去不大,只要形成,就可以撬动一个庞大的资金流向。

  在一个住房充裕,城市化已经完成的国家中,生活用房租赁市场的作用是良性的。但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并且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之中,这个市场如果不加以管制,它就像一个巨大的漩涡,把全社会的资金投入到这个这个庞大的投机市场中去。房地产泡沫之害,我们已经有了日本的前车之鉴。然而,如果中国也走上日本的道路,其后果更为严重。

  当年日本毕竟已经完成了工业化,即使存在着泡沫,其工业的自身发展仍然积累了雄厚的实力。但如果中国在当前的阶段被拉进这个漩涡,说不定有一天工业化过程会就此夭折。

  所以,必须明白,中国更需要老板,而不是房东。物业税的意义,应该从这个角度来理解。(作者系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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