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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社区公共生活应成为一种常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02:12 华夏时报

  ⊙李杰伟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的城市建设迅猛发展,以四合院为特色的民居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高楼组成的小区。居民区里,家家户户都配置了防盗门,门里面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小世界”。习惯了早出晚归的城市人,同在屋檐下生活了很多年,但在街上碰面还是一副副陌生的面孔。法律的完善使私人空间变得神圣不可侵犯,当个体或者家庭利益被极力保
护起来时,我们发现公共交往极度萎缩,自己的个人生活也因被束缚而变得单调。“花在树上则生,离枝则死;鸟在林中则生,离群则悲。”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员,在公共生活中成长,融入公共生活是我们健康、快乐的必要条件。而城市公共生活首先应该体现在社区公共生活以及人文环境上。据了解,国外社区公共生活的覆盖面相当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娱乐等多个领域,社区生活已经融入到整个城市或国家公共生活这个更大的集体。相比较而言,我国在社区公共生活建设方面行动迟缓,居民自发组织的日常性交流活动少之又少。如果有一天,在小区里看见许多居民聚在一起围着个大桌子,多半是公司在搞促销或其他方面的宣传,只有在这时,大家才得以交流看法,至于进一步沟通并交流感情,加深理解,则很困难。

  前段时间,北京

亦庄居民利用某小区会所,自发组织了“跳蚤市场”,60多个家庭集体摆地摊售卖闲置的生活用品,8个社区的500多位居民被吸引过去。由此可见,居民并非没有参加社区公共生活的渴望,而是苦于无人组织或无处开展。

  社区公共生活是一个城市精神的重要体现,其丰富程度直接决定一个城市品位和气质的高低。推动社区公共生活建设,是人文北京建设的题中之义。政府在城市整体规划的同时,也应看重小区建设的设计,在法律层面上规定其必须有相应的配套设施,诸如:社区俱乐部、社区餐厅、社区

图书馆等,除此之外,全社会应积极推动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唤醒大众参与意识,引导居民走进公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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