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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新美:白发父母卖房助女儿追星是在害女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6日09:23 江南都市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朱新美

  题由:兰州女子林娟(化名)12年来苦苦执著于要近距离见一眼心中的偶像刘德华,为了实现这个愿望,她只是上完初中就不读书了,白发父母为此还卖掉了房子,筹钱陪着女儿四处寻找和偶像见面的契机。由于一家电视台答应帮她实现这个愿望,林娟和父母来到了北京,但50多天过去了,林娟的这个心愿却一直未能实现。

  一家三口都卷入这个疯狂的追星游戏之中,确实让人难以置信。追星是个老话题,但近乎“病态”地追星,这其中是不是也折射出一些社会的“病态”?是不是也值得我们反思?

  首先,是学校教育的引导之过。新闻中说,林娟在读初二时开始追星,从此,学习成绩不错的她生活改变了,直至辍学。青少年阶段,还未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容易被新鲜事物吸引而迷失自我走向极端。这时,学校教育应当担负起一定的价值趋向引导责任。但现实情况是,受应试教育影响,有多少教师能及时发现学生的思想波动?

青春期的学生叛逆性比较强,学校是否采取了多种方法予以引导?林娟的父母是教师,他们对自己女儿的追星之“病”毫无办法,可见老的教育方法有时已经难以解决现实中的新问题。林娟追星之“病”,可折射学校教育之失败。

  其次,家长的纵容子女之过。可怜天下父母心,为满足女儿近距离见刘德华一面而倾家荡产的父母,林先生夫妇即使不是绝无仅有,也肯定是十分罕见,但如此过度纵容,“父母心”终于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害了女儿。我不想责备林先生,目前的林先生一家是值得怜悯的,但是,他们之所以走到这样的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甚至可以说是凄惨的地步,不正是林先生夫妇“自找”的吗?他们不仅没有对女儿的疯狂举动作正确引导和及时挽救,反而对女儿虚无缥缈的愿望纵容和推波助澜么?林家夫妇对女儿无原则的溺爱毁了一个好端端的家,也毁了女儿的青春年华,这是这出悲剧的核心所在。如此,也给我们提了个醒,我们应该怎样为人父母。我想,至少我们应该做一个清醒的父母,适当地对子女说不,或许让子女遭受一些短暂的痛苦能避免让他们遭受长久的痛苦。

  其次,社会传播之过。当今的对明星的传播过多过滥,无论是广告类载体还是娱乐类载体,都大打明星牌,将明星包装得过于完美,且从不同渠道对受众狂轰滥炸,对于“免疫力”低的青少年来说,很容易染上追星“病”。一些学生以自己是某明星的“粉丝”为荣,在学校形成“粉丝”圈,谁若不是某明星的“粉丝”就被孤立。社会上大量的明星信息也在为他们“撑腰”,让他们觉得追星有理——要不,电视报纸上怎么在大肆宣扬呢?

  其实刘德华早已明言,如果他的歌迷利用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的方法与他见面,他决不理会。刘德华还说,他“最憎恶”不孝的歌迷,歌迷的家长也不应纵容孩子的过火行为,呼吁停止此行为。既然如此,林先生夫妇应该马上对女儿说不?

  林娟自己也该醒醒啦——就是近距离看了刘德华一眼,又能怎么样呢?你不还是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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