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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之见:官员嫁女“处分”蒙上遮羞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16:25 《廉政瞭望》杂志

  □文/孔之见

  四川“官员嫁女”事件近日终于有了后说。因利用职务之便为女儿操办婚事而违纪的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宁佐福,在彭州市人大第38次常委会上,“因身体原因”向彭州市人大常委会辞去了副主任职务。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女儿大操大办婚宴被曝光后,在当地和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这种违背有关党纪条规的行为最终受到处理,也似乎给了外界一个有过必受惩的圆满答复。

  但仔细分析一下这个结果,却似乎有点不对劲的感觉。宁佐福在2006年11月22日召开的彭州市人大第38次常委会上,“因身体原因”辞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明眼人一看便知,“请辞”与“操办婚事”有因果关系,但却偏夹个“因身体原因”,就值得玩味一番了。也许有的人还津津乐道这“变通”的艺术,而一级组织公然不愿面对事实到这个地步却让人吃惊不小。倒是彭州市人大常委会某领导直言不讳:“就是因为他嫁女的事情,并不是什么身体原因。”但这种因为“身体原因辞职”的说法,一定会出现在人大常委会的正式决议之中。

  另据《四川日报》报道称:2006年11月1日,成都市召开市委全委会会议。会议认为:宁佐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女儿操办婚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成都市委批准,给予宁佐福撤销彭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处分。按照这种说法,宁佐福确实应该按照引咎的形式辞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而不应以身体原因冠冕堂皇地“主动请求辞去职务”。

  虽然都是辞职,但引咎与“身体原因”请辞相比,前者是一个责任追究问题和纪律处分问题,后者却是一个正常变动。这种结果,不仅不足以回答社会各界对“嫁女大操大办并设立分会场”事件处理结果的盼望,而且还成为了官员受处分的一块“遮羞布”!

  在任何时候,处理就是处理,处分就是处分,中间只有一个责任的大小和处理的轻重之分,而绝对不应有变通的说法和冠冕堂皇的理由,更不能把处分当作“遮羞布”,以混淆视听,逃避社会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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