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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每个孩子都应该有生命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09:19 中国青年杂志

  中国新闻网报道:继上海、北京之后,河北在全国其他省份当中率先启动少儿医疗互助金,填补了城市0~18岁少儿医疗保障制度的空白,而该基金也被业内人士形象地誉为“少年儿童的生命保护伞”。

  小孩子得感冒咳嗽之类的小病,一般的家庭还可以支付医药费,而孩子一旦患上大病,动辄几万数十万的医疗费用则不是一般的工薪家庭所能承担得了的(当然其中医疗费用的高昂是否正常是另一个话题)。我们经常能在媒体上看到一些病患儿的家庭陷入绝望的消息,例如“因无钱为患重病的儿子治病,36岁的山东泗水县人孔祥运先是希望通过卖肾为儿子治病筹钱,希望破灭后于17日上午留下一封遗书后,在济南街头服下安眠药自杀。幸亏发现救治及时,孔祥运才脱离生命危险。”(南方都市报2006年7月18日)

  少年儿童患病后,目前通常的方式是家庭承担,向亲朋筹钱,家庭承担不了的通过社会募捐,但往往这些途径因为没有制度化的保障显得不能确定。按照我国目前的医疗制度现状,少年儿童这一年龄段基本上处于无医疗保障状态(商业保险除外),是一个社会

医疗保险的空白地带。很多患儿家庭的悲剧恰恰都是发生在这样的空白地带,媒体上经常有白血病患儿家庭向社会募捐的消息,令我们感到同情的同时也有很多无奈,毕竟募捐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我们迫切需要用制度填补这样的空白。河北启动少儿医疗互助金将学生和儿童纳入制度的保护,能让许多家庭免于孤独面对疾病的“侵略”。

  河北的少儿互助基金制度规定,家长给孩子“每人每学年缴纳60元人民币,在当地适龄少年儿童加入率达到85%以上的情况下,每人年度内最高可享受6万元的医疗补助”。同时少儿互助金不同于商业保险,“正在生病的儿童也可以加入,五大病专科门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也可由互助金按规定支付费用”。这将大大缓解重大疾病患儿家庭的医疗费用承担力度,并且由于形成了一整套补助制度,涵盖所有的参保儿童,比捐款式救济长效而有序。

  据笔者了解,除了河北之外,北京在“

十一五社保规划”中明确将学生和儿童纳入医保,另外,上海1996年就建立了少儿医疗互助金制度,十年间,“共为68.44万人次的患病少年儿童支付医疗费用5.39亿元,参加互助金的少年儿童已占全市少年儿童的90%以上。”河北省在北京和上海两个直辖市之后率先启动少儿医保基金制度填补城市儿童的医保空白具有积极的意义。

  让每一个孩子在制度的庇护下快乐健康地成长,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心愿,希望河北的有益实践能给其他地方带来一些借鉴,因为庇护孩子就是庇护我们的未来,每一个孩子头上都应该有“生命保护伞”,这个道理应该没有地域的差别。(文 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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