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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立诚:参考香港管理小贩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8日09:53 中国新闻周刊

  管理小贩很复杂吗?

  看看香港走过的路,对内地应该不无小补。将小贩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照顾各方所需,公开公正地颁发牌照,促进小贩成立商会,加强沟通和自律,应该是努力的方向

  前几天,在北京梅地亚宾馆北边一片空地上,城管队员与小贩发生纠缠,围观的市民纷纷指责城管队员粗暴,有的市民竟加入到小贩一边,与城管队员冲突起来,弄得城管方面十分为难。可是在更早些时候,许多城里居民表示是讨厌窗外小贩的喧嚣及遍地垃圾的,要求加强监管,把小贩赶走。因为前不久,出了小贩与城管冲突的命案缘故,风水又转了,现在人们的同情心偏到小贩身上。

  舆论左右游移,小贩的空间忽大忽小。我家附近的马路上,常常上演这样一幕:六七个小贩推着三轮车,占了半幅马路,出售水果、地毯、饰物、花卉等等。忽一声“来了!”小贩们纷纷登上三轮车呼啸而去。我向远处一看,一辆城管车正朝这边驶来。

  见此情景,不由想起周润发早期的一部电影。发哥在片子里扮演一个走投无路的香港青年,推车沿街叫卖小吃,也是一声“来了!”街头顿时乱作一团,小贩纷纷夺路而逃,马路上鸡飞狗跳,发哥拉着车拔脚就跑,警察在后面狂追,最后发哥把车子扔掉了事。

  这一幕,在今天的香港已经成了历史,街头已经见不到流动小贩的身影了。香港解决这个难题的经验,可供头痛的内地参考。

  在香港,并未全面禁绝小贩,而是采取疏导方针,将其纳入法制轨道,其中关键的一步是颁发牌照。香港自1970年起实施小贩发牌制度。办法是,按街区交通情况及市民需要进行测算,确定固定摊位和流动摊位数目,颁发固定牌照和流动牌照。任何人都可以公开竞投,交费租用牌照经营,无牌经营则为违法。目前,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大体提供了不到两万个摊位。自实行发牌制度之后,小贩游击队渐渐不见踪影。附带说一句,香港面积和北京大兴区一样大,却住了700万人。大兴是平地,而香港多一半是山。

  我曾经住在香港的九龙德丰街、德民街一带,是繁华街区。这里的固定小贩大都进了屋,极少数不能进屋的,则以不妨碍交通为原则,在指定的楼间街角,或是街道上凹陷进去的地方经营。多是卖菜卖报刊,也有个别修表的。

  另外,香港在若干地区还设立了流动小贩经营专区。流动牌照为数甚少,经营专区往往设在车辆禁止通行的地方,不妨碍交通,也不滋扰市民。

  怎样管理小贩呢?食环署陆续出台《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小贩规例》《食物业规例》等法规,作为管理依据。食环署下设小贩事务队(包括总部特遣队和分区事务队)进行执法,有如我们这里的城管队。小贩事务队定期巡查本区固定摊位,整顿流动小贩。特遣队则对无牌小贩采取突击行动。

  发现小贩有违法行为且不听劝阻时,一般是小贩事务队向他们发出传票,由法院裁决,法院裁决95%能够得到执行。一旦管理人员和小贩发生争执,警察会及时赶到,拘捕违法人员。在追捕过程中,要保证所有人员的安全。为此,小贩事务队经常进行危机培训,不断改善处理方法。

  特别重要的是,为了加强与小贩沟通,香港允许持牌小贩成立自己的行业协会。协会主动监管并举报无牌小贩,保障经营秩序。管理部门常就有关问题与协会谈判,协商解决问题,促进小贩实现行业自律。有了这个“缓冲区”,政府管理成本和伤亡事件大大降低,对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很大作用。

  时近仲夏,正是内地城市中小贩活动的“大好时机”,究竟怎样管理小商贩才算合理?市民大体分成两种意见,一说要继续严管,一说要给人家活路,众口难调莫衷一是,管理方面举步维艰。然而事情的发展却不容长期拖延,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当天,又看到一则惊心动魄的报道:5月31日,北京大兴区城管队员在清源东路对露天烧烤执法时,“遭遇多人持械围攻”,5名城管队员被刀刺伤,1名警察被刺成重伤。

  当此之际,看看香港走过的路,根据内地的情况有所取舍,应该不无小补。总的来看,将小贩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照顾各方所需,公开公正地颁发牌照,促进小贩成立商会(目前内地私营业主正在按行业建立商会),加强沟通和自律,应该是努力的方向。(马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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