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撞上摩托车伤者被拖十多米 司机逼伤者出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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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08:58 桂龙新闻网 | ||||||||
“撞人司机逼伤者出院……”11月30日,记者接到在事故中受伤黄女士家人投诉的电话。记者忙赶过南宁市华东路瑞康医院,但撞人的李司机已离开了医院。 伤者投诉撞人司机逼人出院 黄女士对记者说,当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公交车李司机来到她的病房,问黄女士
对于李司机的行为,黄女士很伤心地说,受伤住院后,她只是希望能安心养伤,毕竟先治病养伤是最重要的,但是公交车司机的做法让她十分难受。 事故回放 公交车撞上摩托车 黄女士是在11月6日下午出的车祸。 当时黄女士搭乘朋友黎女士的摩托车去办事,当车行驶至中华路的军供大厦时,一辆公交车也从后面左转弯车道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公交车即从摩托车左侧跨道路中心双实线超越摩托车,在超车过程中,公交车右前门与摩托车左侧把手处相撞,摩托车手黎女士只是擦伤了皮肤,而坐在车后尾的黄女士则被该公交车拖在地上10多米远,当场昏迷不省人事。 事后据医院介绍,黄女士左肩部和肘关节部位粉碎性骨折,头、面部等处皮肤大片挫擦伤,此外还有脑震荡,估计需要住院1个月左右,预计需花费3万元左右的医药费。 黄女士告诉记者,住院后那个撞了她的公交车李司机和白马公交公司的一位领导曾前来“探望”她,但是李司机一进门就想查看黄女士医药费的发票。 据了解,白马公交车李司机事发4天之后才拿了1000元现金交给了院方,直至11月19日下午,公交公司才又送来8000元的汇票,但这对将近3万元的医药费来说还是远远不够。 公交公司会妥善处理此事故 记者昨日看到南宁市交警支队四大队针对该事故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李司机在前车缓慢行驶时跨道中心双实线超车,其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单方过错造成事故,依照有关交通事故的规定:李司机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黎女士与黄女士的交通行为合法,不负事故责任。 对于该事故的判定,记者电话联系了当事人公交车李司机,但李司机称事故的赔偿与处理问题,他不能做主。负责处理该事故的白马公交公司安保部门的玉经理则告诉记者:伤者黄女士该如何治疗,他们将会进行妥善的处理,至于赔付问题,也需伤者好了以后,再双方到交警四大队协调处理。但李司机是否有逼伤者出院的行为,将进一步进行调查后再作处理。 一名60多岁的老太太昨日在下公交车时“不小心”跌下,结果造成腰椎骨折,住进了医院,当事司机的态度让伤者的家属很不满意。 据老太太的女儿介绍,当天上午9时许,她陪同母亲坐27路公交车到园湖路广西中医一附院看病。车到站后她先下车,母亲因动作缓慢,下车时左脚还在车上,车子就突然开动了,结果母亲重重地跌在地上,造成了腰椎骨折,当日就住进了医院。从事故发生到老太太住进医院,公交车司机态度前后不一:老太太刚跌倒时司机态度还很好,说对不起,声称是因为反光镜看不到所致,不是故意的,也积极地把老太太送进医院;在家属写好材料让司机签字,司机打电话回单位后,却翻供了,推卸责任拒不在材料上签字。 昨日下午,当事司机所属的南宁市公交总公司一公司安全工作科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他们并没有逃避责任,该公司安全工作部一位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公司会先到医院垫付一部分医药费,在了解了事情经过后会对事情作进一步的处理。(黄英伟)来源:八桂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