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扬子晚报> 新闻报道 |
本报1月8日关于南京市今年将集中开展“反仿冒、反误导”专项治理的消息刊出后,立即接到读者反映:在该市建 康路上有一家眼镜店,其店名五花八门,有故意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记者来到建康路66号,发现这家商店营业执照上注册名 称为“南京秦淮区光明眼镜经营部”,但门头上的招牌却是“光明眼镜钟表公司”,而门上方的灯箱又变成了“光明眼镜钟表 ”,门中间的灯箱则又写成了“光明眼镜”,两边玻璃门上的店标又分别是“光明钟表眼镜”和“光明眼镜钟表”,一个店竟 标出了5种“店名”。 对此,位于太平南路的南京光明眼镜店经理吴吉林指出,“南京光明眼镜店”是一家有近50年历史的老店,建 康路上的“秦淮区光明眼镜经营部”故意将其名称缩写成“光明眼镜”,不仅误导了消费者,也侵犯了“南京光明眼镜店”的 名称权。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指出,商家必须就自己的商品和服务向消费者作出真实、透明的公示,故意仿冒他人已注 册的企业名称,将承担侵权造成的法律责任。刘孝浦 郑幼明 相关报道: 详讯:中国首例消费者诉汽车制造商纠纷案 相关报道: 青岛中山路工商所一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十万 相关报道: 资料:消费者的九大权利 相关报道: 法国消费者呼吁加强食品卫生检查
相关专题:保护消费者权益专题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扬子晚报> 新闻报道 |
本网站所刊登之新闻标题及内容,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浪网本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