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公布新宪法草案 规定阿实行共和制政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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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3日22:36 新华网 | |
新华网喀布尔11月3日电 (记者曹卫国 孙闻)阿富汗政府3日公布新宪法草案,规定阿富汗将实行共和制政体,而国家立法机关将采用两院制议会系统。 阿富汗过渡政府总统卡尔扎伊在当天举行的新宪法草案公布仪式上,将一本具有象征意义的长达65页的草案文本作为礼物送给了阿富汗前国王查希尔。 卡尔扎伊说,“阿富汗作为一个拥有独立主权、完整领土的统一国家,是属于全体阿富汗人民的。”这一点已在新宪法草案中得到明确确认。新宪法草案还明确规定“军队属于国家”。此外,伊斯兰教义在新宪法草案中得到了进一步强化,规定“任何法律不得与伊斯兰教义相悖”。 卡尔扎伊的发言人贾韦德·卢丁称,采用共和制政体是出于国家稳定的考虑。新宪法草案规定阿富汗未来国家政权将设总统和副总统各一名,总统身兼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之职,由选举产生。总统对议会负责,议会分长老院(上院)和人民院(下院),统称“大国民会议”。 新宪法草案将于今年12月呈送“大支尔格会议”终审,通过后将正式颁布实施。目前阿富汗沿用的仍是前国王查希尔于1964年颁布的王国宪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