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州议员提州宪法修正案 14岁少年即有选举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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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14:18 中国日报网站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4名议员3月8日联合提出一个州宪法修正案,要求允许年满16岁而未满18岁的公民拥有半票选举权,而年满14岁而未满16岁公民拥有1/4票的选举权。 参与提案的参议员约翰·瓦斯康塞洛斯指出,随着互联网、手机、多频道电视和多元化社会的发展,当今社会的年轻人比先辈们更加见多识广,因此有能力提前参与选举。 这一提案若要获得通过,需要州立法机关在11月的投票中有2/3的票数支持。 瓦斯康塞洛斯认为:“当我们授予穷人、女性、各色人种以投票权后,增添了我们的民主对话制度、国家完整性以及其作为世界楷模的多样性。”他指出,现在到了进一步扩大投票权范围的时候了。 不过,一个共和党议员认为,这是“听说过的最为狂热的想法”。他表示,年满14岁而未满18岁的公民之所以没有选举权,是因为他们不是成年人,他们不够成熟,他们容易被政客的夸夸其谈所迷惑。 一些支持该提议的学生认为,这使他们在教育经费等事务上拥有了发言权,能够为加州带来新的声音。(王建芬) 相关专题: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