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宪法学家认为总统违法行为不能成为弹劾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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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10:3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8日电 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在卢武铉总统弹劾审判审理正在进行的情况下,有韩国宪法学家主张宪法裁判所对总统违反法律的行为给予严重警告,但要采取阻止总统最终被罢免的“双赢”方式。 7日,韩国宪法裁判所咨询委员、明知大学法律系特聘教授许营表示:“国会表决弹劾动议案在程序上没有问题,而总统违反法律也是事实,但这并不能成为弹劾总统的理由。
许营教授指出:“弹劾总统的国会虽然是确保民主正当性的立法机关,但在国民的眼里已经沦落为腐败集团,因此,国民根本不可能相信国会提出的弹劾的正当性。国会与其在错误的时期表决弹劾案,还不如综合各种问题后进行弹劾。” 许营教授表示:“卢武铉总统除了被认为弹劾理由的发表违反《选举法》的发言、亲信腐败问题、经济政策不力之外,还经常做出将议会选举和再信任联系在一起的发言等能动、有计划、违反《选举法》和威胁自由民主主义的发言,因此,可以认为是违反了宪法的基本精神。但是,即便加上这些问题,还不足以成为罢免总统的理由。” 许营教授还表示:“虽然弹劾问题最终要由宪法裁判所做出决定,但不会像国会表决弹劾动议案那样成为问题,因此,决定弹劾问题本身并不是议会政变或革命。宪法裁判所应该在驳回弹劾案的同时,考虑到总统违反了宪法和法律,给予总统警告,并选择双赢的方法。” 相关专题:韩国政局出现动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