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堕胎问题的争论会影响美国大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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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10:46 新京报 |
据报道,50万以上妇女4月25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游行,要求维护妇女堕胎权。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夫人、民主党参议员希拉里对游行者讲话表示支持,利用这个问题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里拉选票。堕胎问题再次成为美国大选的争论焦点之一。 为什么堕胎问题会成为总统大选的重大议题?相信国人中的大多数会感到匪夷所思,这件事离我们的生活经验太遥远了。它虽然因为选战而被炒热,但含义却不能被政党或政 客拉选票完全包容,不然,总统候选人只需简单地按照民意测验提供的数据决定立场就行了。不管美国总统大选最后鹿死谁手,不管堕胎问题能否争个水落石出,争论背后涉及法律、文化、道德等等各方面的理念,却是我们应该多少弄明白的。不然,即使从国际观察的角度看问题,我们也会缺乏必要的理解力。 堕胎问题首先关系个人权利,维护堕胎权的人认为,堕胎是妇女的一项基本权利,一项如何对待和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 堕胎这件事本身,以及导致怀孕和不得不堕胎的一系列事件和原因,都是当事妇女的隐私,需要得到保护,他人不得干涉。 当然,从另一方面说,个人对待自己身体的权利并非绝对不受限制,卖淫和吸毒从表面看也是当事人以一种特定方式对待自己身体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行为是被禁止或受到限制的,因为需要考虑这些行为是否会对社会产生有害影响。 堕胎不简单是当事妇女对待自己身体的权利问题,最重要的理由在于涉及了另外一个生命。胎儿的生命需不需要保护,母亲是否有权剥夺胎儿的生命? 无庸讳言,西方社会对胎儿生命权的重视,与他们的宗教信仰有关。但即使在一个无神论国度,生命权意识,对哪怕尚未出生的生命的尊重,也应该成为我们思考的维度。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站在反对堕胎者的立场上看,妇女的权利可以由当事人大声宣称和大力维护,而胎儿的生命权却不能由他们自己捍卫,就这一点而言,胎儿是绝对弱势的一方,因此考虑如何保护这种权利尤为重要。 尊重生命这决不仅是宗教的价值。抽象承认容易,落实为制度安排则会出现种种难题。 第一,什么是生命?从受精卵发育到足月的胎儿,哪个阶段可视为生命的正式出现?这既是生命伦理问题,也是生命科学问题。所以,美国最高法院把怀孕分为三期,各期的堕胎合法性不同,这是有道理的。 第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怀孕母亲的生命和胎儿的生命不能两全,珍视生命这个原则迫使人在两条生命中做困难的取舍,简单地恪守“勿杀生”、“勿堕胎”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关于堕胎问题的争论告诉我们,哪怕是对于生命和个人权利这样的基本问题,人类在文化、道德、法律各方面也必须面对多元性的难题。 价值的多元困局意味着价值相互冲突,人们只能顾此失彼,好事终不能两全。 关于堕胎问题的争论还告诉我们,美国选民关注和争论得不亦乐乎的问题并不古怪和难于理解,而是与人的本性和自我理解密切相关。美国人希望通过挑选领导人的方式来表达对人的基本价值的理解。 □徐友渔(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 相关专题:2004年美国总统大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