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备忘录蔑视战俘公约称美可以不遵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10:27 新华网 | |||||||||
美国《新闻周刊》网站22日发表文章,认为美国在战俘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文章披露,美国司法部一份备忘录提出,美国可以用国际法衡量其他国家在战俘问题上的行为,但华盛顿自己却不必遵守这些法律。 文章说,2001年,在“9·11”事件发生后4个月,美国司法部的律师们在一份重要的备忘录中表示,布什总统和美国军队在反恐战争中不必遵守任何关于战俘问题的国际法。
文章说,更令人吃惊的是,这份备忘录明确提出一个事实上的双重标准,即美国可以在反恐战争中指责他人违反国际法,而美国自己并不一定遵守这些法律。在认定战争法并不适用于美国军队之后,备忘录指出,布什总统仍然可以根据战争法以战争罪起诉“基地”组织和塔利班成员。起草这份备忘录的两名律师是司法部法律顾问局的主要成员,该机构是为白宫和其他行政机构提供法律建议的。 文章认为,备忘录无视美国遵守国际公约的义务和国际法,为五角大楼在关塔那摩使用逼供手段,包括剥夺睡觉权、采取强迫姿势和环境控制等铺平了道路,这些手段最终被用到伊拉克阿布格里卜监狱的囚犯身上。 文章说,人权观察组织负责人肯尼思·罗思在看过这份备忘录后说,它“用意险恶或可以说充满欺骗性”,干脆忽略了美国履行国际协议的义务。罗思说:“你不能选择你要遵守的法律。这些政治律师使这个国家走上一条允许滥用逼供手段的道路。” 这份备忘录也遭到美国国务院法律顾问办公室的强烈反对。在2002年1月11日致司法部的信中,法律顾问办公室警告说,总统违反国际法的任何行为都可能被视为美国的违法行为并使美国在国际政治和法律舞台上面临不利后果,同时可能使美国在其他国家的国内法庭面临审判。一位曾参与布什政府政策制定的官员承认,司法部的立场存在双重标准,它虽然没有得到公开批准,但也得到白宫的默许。(完)(来源:参编) 相关专题:伊拉克俘虏遭虐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