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美英有关伊权力移交决议案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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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7日16:58 新华网 | |||||||||
新华网联合国5月27日电(记者杨志望)美英两国24日向联合国安理会提交了有关伊拉克权力移交的决议草案,这项决议案的要点如下: ——安理会将认可未经选举产生的伊拉克临时政府,为其提供合法性。伊临时政府将在6月30日之前接受管理伊拉克的责任和权力,美英设在巴格达的联军临时管理当局将自这一天起停止存在,美英对伊的占领也随之结束。——伊拉克将举行全国性对话会议,成立为
——安理会将再次授权在伊部署美国领导的多国部队。多国部队有权为维护伊拉克的和平与稳定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该部队的任期将在决议通过一年后由安理会审议,也可在伊临时政府提出要求后提前审议。伊临时政府和多国部队将致函安理会,通报各自的职责。 ——联合国将在成立具有代表性的伊政府机构的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尤其应协助临时政府召开全国对话会议、组织选举和起草宪法,并在形势许可的情况下在经济和社会重建、人道救援、司法改革等方面向伊方提供帮助。将成立一支接受多国部队指挥的部队,专门负责保护联合国驻伊人员和机构的安全。 ——存放伊拉克石油及天然气收入的发展基金的控制权将由联军临时管理当局移交给伊临时政府。但为确保该基金使用透明,目前负责监督基金使用的国际咨询和监督委员会将继续存在。 ——安理会将允许伊临时政府和多国部队不受目前联合国对伊武器禁运的约束,并将要求各国和诸如北约这样的国际组织向伊派兵,帮助恢复伊拉克的稳定。 中、法、俄、德等安理会成员国已就此决议案提出了一系列的修改意见,各方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多国部队的权限、任期及其与伊临时政府的关系上,其实质是6月30日之后能否真正全面恢复伊主权,结束美英军事占领。 相关专题:美国向伊拉克移交权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