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安理会伊拉克问题新决议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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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9日16:11 新华网 | |||||||||
新华网联合国6月8日电(记者杨志望)联合国安理会6月8日一致通过了有关伊拉克权力移交问题的第1546号决议。以下是这项决议的要点: ——安理会对伊拉克临时政府的成立表示认可。临时政府将在6月30日之前接管管理伊拉克的全部责任和权力,直至2005年1月选举产生过渡政府。安理会欢迎美英在6月30日之前结束对伊占领并解散联军临时管理当局。
——伊拉克人民有权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未来,并对他们的金融和自然资源拥有全部的控制权。伊临时政府将在协调国际援助方面发挥主要作用。 ——安理会认可伊拉克的政治过渡时间表。2005年1月之前应选举产生过渡国民议会。过渡国民议会将负责组建伊过渡政府,并起草永久宪法。伊拉克将根据该宪法在明年12月31日之前选举产生新政府。 ——联合国将在帮助伊拉克人民和政府组建有代表性的政府机构的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在形势许可的情况下,联合国将在召开全国对话会议、组织选举、制订宪法、经济和社会重建、促进民族和解等方面提供帮助。安理会授权成立一支专门保护联合国驻伊人员和设施的部队,该部队将接受多国部队的统一指挥。 ——安理会授权多国部队应伊临时政府的要求继续驻留伊拉克。其任期将在伊拉克政治进程完成后,即宪制政府成立后结束。如伊政府提出要求,安理会将提前终止多国部队任期。 ——包括武装部队在内的伊安全部队将在临时政府的管辖下承担起维护伊拉克安全与稳定的全部责任。伊政府有权决定是否让其安全部队参加多国部队的行动。伊政府和多国部队将通过组建国家安全委员会等安全架构,就包括敏感性的军事行动在内的安全问题制定政策。 ——解除目前针对伊拉克的联合国武器禁运。但安理会相关决议中有关禁止伊拉克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规定将继续有效。安理会有意重新审议负责监督伊拉克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联合国监核会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使命。 ——在联军临时管理当局解散后,存放石油收入的伊发展基金将只受临时政府的支配。为确保该基金的透明使用,负责监督该基金使用的国际咨询和监督委员会将在6月30日之后继续存在。该委员会将增加一名伊拉克代表,其任期将在伊政治进程完成后结束。 相关专题:美英向伊拉克移交权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