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称从未允许采用非法审讯手段对待恐怖嫌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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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09:54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据美国有线新闻网报道,布什6月10日表示,他从未授权审讯人员在反恐战争期间使用违反国际法和美国国内法律的审判方式。 布什在八国峰会期间对记者说:“我要求审讯行为必须遵循美国法律,并符合国际条约的规定。”
美国媒体最近揭露出一份2003年3月递交给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的秘密备忘录,其中指出,出于国家安全方面的考虑,美国总统在战时拥有广泛的权力,而这些权力在特定的情况下可以超越禁止虐待囚犯的国际条约和美国联邦法律,也可以不受《日内瓦公约》的约束。这份备忘录是由五角大楼指定的一个律师工作组完成的。 记者问布什总统是否看到过这份备忘录时,布什回答说:“我不记得是否看到过。”但布什反复强调,他一直要求审讯恐怖嫌犯必须遵循美国法律和国际上的相关规定。 当有记者问道:“如果你知道一名被拘押的恐怖嫌犯知道即将发生的一起恐怖袭击,而这场袭击有可能导致数百人,甚至数千人死亡,你是否会允许(审讯人员)使用各种必要手段让他招供呢?” 布什总统仍然回答:“我一直要求(审讯)必须遵循美国法律。” 自从伊拉克阿布格莱布监狱的虐囚丑闻曝光后,不断有证据证明虐囚事件不是个别士兵的不法行为。美国媒体报道说,美国司法部也曾经在2002年提交过一份类似的备忘录,建议总统在战时不受国际公约和国内法中有关禁止虐待条款的限制。但司法部长阿什克罗夫特6月8日在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作证时否认了这种说法,他强调布什没有下达过任何允许虐待囚犯的命令。不过,阿什克罗夫特顶着参议员和公众的压力,拒绝公开这份备忘录的内容。(孙晓慧) 相关专题:伊拉克俘虏遭虐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