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曾暗示可用极端方式逼供恐怖疑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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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11:3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28日电 据美国《纽约时报》6月27日报道,2002年8月美国司法部一份备忘录显示,反恐斗争期间审讯官可以采取极端方式对被拘留者进行问讯,这为美国中央情报局使用粗暴方法审讯基地组织主要头目提供了法律依据。 美国政府内部曾对采用何种方式从恐怖分子阿布·祖巴耶达赫口中获取情报进行过一次辩论,这份司法备忘录就是在这一辩论后写下的。阿布·祖巴耶达赫于2002年4月被捕,
白宫于6月22日公布了上述备忘录的全文,但并没有解释为什么会写这样一份备忘录,也没有说明该备忘录的标准是否已经被应用。白宫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明确声明,该备忘录的产生是由于中情局希望从基地组织嫌疑人口中获取口供,不应影响关塔那摩基地以及伊拉克战俘的审讯方式。 备忘录中还表示,在对恐怖主义的战争中,总统有权命令对俘虏进行一系列高压审讯方式,这样做不会违反国际战俘公约,也不违背相关的美国联邦法律。备忘录中并没有指明可以使用哪些审讯方法,但对于可能将囚犯致死的方法进行了限制。对祖巴耶达赫以及其他基地高级领导人的审讯方式甚至在政府反恐人士内部都产生了强烈的争议,很多人对于中情局工作人员是否触犯了联邦有关战俘的法律产生了疑问。 尽管备忘录似乎给予了中情局很宽的权限,可以在审讯基地组织高级囚犯中采取各种策略,但目前并不清楚审讯中采取了哪些程序,也不清楚在对阿富汗及其他地区逮捕的恐怖分子嫌疑人的审讯中,这份备忘录对于政府的相关政策产生了何种影响。 有关政府官员表示,这份备忘录表明2001年9/11恐怖袭击之后的布什政府迫切希望从基地组织俘虏中获取口供,以了解任何可能的进一步恐怖袭击的情报。备忘录的日期是2002年8月1日,这是一份主导了美国政府审讯策略的基本法律文件。上周布什政府的高级法律顾问曾表示,将对这份备忘录进行修订,因为它使人们产生了一种错误的印象,认为在审讯中进行严刑拷打是合法的。 在媒体可以接触到的布什政府高级法律顾问中,没有一位人士愿意讨论是谁要求做这样一个备忘录,为什么要做这样一个备忘录,以及该备忘录的应用方式。司法部和中情局也拒绝讨论备忘录的起源。但过去这些部门的官员曾表示,对俘虏采用的审讯方式是合法的,尽管联邦有关法律曾禁止使囚犯在受讯过程当中因为遭到行刑逼供而承受长期剧烈的疼痛。 上述备忘录是写给白宫顾问阿尔伯特-R-贡查勒斯的,落款是当时的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的负责人杰伊-S-拜比。备忘录中说,该文件试图在国际公约和联邦法律的制约下界定一个“标准行为”,并表示高压审讯不能算作虐待囚犯,除非产生“严重身体伤害,如器官残废、身体功能损伤或死亡”。 2002年祖巴耶达赫被捕后,对祖巴耶达赫及其他基地组织头目的审讯方式曾引起争议,因此司法部受命准备了该备忘录,以明确界定审讯中允许的界限。目前尚不清楚美国司法部长约翰·阿什克罗夫特在有关审讯方式的辩论中以及在备忘录的产生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但司法部官员表示,在将备忘录送交白宫之前阿什克罗夫特并没有对其进行审阅。(春风) 相关专题:伊拉克俘虏遭虐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