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国家”机制催生宪法 欧盟权力将重新分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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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14:50 瞭望东方周刊 | |||||||||
文/冯仲平 由于宪法必须得到所有成员国的批准方能生效,一些欧洲官员认为,欧盟宪法在首脑会议获得通过只是“马拉松”刚刚起步 6月17日,欧盟25国领导人云集布鲁塞尔,旨在通过与欧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两项
这已经是欧盟各国首脑第二次坐在一起共同讨论宪法了。2003年12月,由于西班牙、波兰同法、德两国在未来欧盟“表决机制”问题上发生严重分歧,宪法因此流产。 在本次峰会前,虽然欧盟轮值主席、爱尔兰总理埃亨挨家挨户访问了每一个成员国,做了大量的协调和劝说工作,但一些特别具有争议的敏感问题还是留给了各国首脑讨价还价。 难怪欧洲一些媒体用60年前的“诺曼底登陆”来形容25国通过宪法的难度,将6月17日和18日称为欧盟制宪的“难产日”。 经过两天艰难和激烈的争论后,25国领导人终于就欧盟宪法取得突破。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欧洲人共同的宪法”,千呼万唤之后终于呱呱坠地了。 “创造历史的一天” 英国BBC称6月18日是“创造历史的一天”。相信此次峰会将如同欧盟1957年签署《罗马条约》、1992年通过《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一样被写入历史,被人们记住。 虽然由于英国等国的反对,税收、外交、社会福利等涉及核心“国家主权”的政策,成员国仍保留否决权,但在司法、内务、移民、避难等政策领域引入了“多数表决制”。而且,欧洲议会权力得到了增大,享有对欧盟年度预算的决定权。这些均体现了欧洲一体化的深入发展。 正如爱尔兰总理埃亨在宪法通过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所指出的,欧盟首部宪法的通过,意味着欧洲一体化深化取得了“根本性的进展”。 尽管欧盟现在还不是一个“欧洲合众国”,但它的超国家特征已经越来越多。欧盟宪法虽非成员国意义上的宪法,在性质上还是条约性质,但它的诞生和通过,将对欧洲各国之间的“欧洲认同”产生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深化欧洲一体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东扩催生了宪法 作为一个地区组织,欧盟的联合和一体化是靠成员国之间签署条约来实现的。欧盟制定宪法的决定是在2001年12月比利时莱肯举行的首脑会议上做出的。2002年2月,制宪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欧盟之所以决定制定一部宪法,最重要的考虑就是为了应对成员国扩大后带来的巨大挑战。欧盟前身欧共体最初成立时只有6个成员国,但欧共体自从成立以来,成员国一直在不断增加。上个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波兰、捷克、匈牙利等中东欧国家发生剧变后,欧盟出于政治、安全和经济利益,决定吸收这些国家加入欧盟。 东扩既使欧盟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也对其提出了空前严重的挑战。如果欧盟继续保留原有的机构设置和决策制度,将有可能面临瘫痪危险。 首先,欧盟主要机构委员会人数将随着成员国的增多而膨胀,从而严重影响欧盟运转效率。其次,随着欧盟成员国急剧增加,在许多政策领域里实行的“一致通过”的决策制度亟待改革,否则欧盟真有可能受制于“一票否决”而一事无成。在此之前,欧盟曾召开过数次旨在对欧盟机制进行修改的“政府间会议”,但由于阻力太大均未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所以,制定一部统一的欧盟宪法规范各种制度决策,成为欧盟的必要步骤。于是,有了法国前总统德斯坦担任主席的“欧盟制宪委员会”。这是一个由各国政府和议会、欧洲议会以及欧盟委员会代表105人组成的庞大团体,主要任务是勾勒欧盟宪法草案。 欧盟权力重新分配 在欧洲一体化历程中,机制化是其最重要的成功经验之一。也就是说,欧洲大厦是建立在一整套机构和制度基础之上的。这一套机制本来是用来管理这个由成员国组成的联合体,但核心含义是对各成员国自愿上交的部分主权构成的权力进行再分配,以达到成员国在联盟内主权和利益分享。 现在要对这些“超国家”机构和决策机制进行改革,意味着旧的平衡将被打破,欧盟权力将重新大分配。 实践证明,重新分配权力、找到新的平衡点,并照顾到每个国家的利益,无异于一场革命。要知道,一个国家在欧盟决策机构中所拥有的票数多少、在欧洲常设机构中的代表多少都直接攸关这些国家的国家利益。 刚通过的宪法对欧盟三大主要机构及其运作机制做出重大改革。例如:放弃目前复杂的“特定多数表决制”,代之以“简单多数表决制”。 这一新表决制也被称为“双重多数表决制”,即从2009年开始,一项欧盟新的决定通过时,需要得到55%的成员国支持,同时这些国家的人口应占到欧盟总人数(现为4.5亿)的65%。 同时,为了防止人口大国控制联盟,做出违背小国利益的决定,宪法还制定了“紧急制动”规定,即如果有4个成员国家(这4个国家还须代表25%的欧盟总人口)阻止某一决定,反对将有效。 宪法还减少了欧盟委员会的委员人数。目前在欧盟委员会内部,英法德等大国在委员会内有两名委员,小国一名。东扩后,随着10个新国家入盟,委员会成员已激增至30名。为提高工作效率,宪法规定到2014年,委员会委员将减少到18名。 对欧洲议员人数实行封顶,也是欧盟宪法的一项重要规定。欧洲议会每5年选举一次。今年6月10-13日,欧洲议会进行了东扩后首次选举,共选出了732名议员。宪法规定,今后无论欧盟如何扩大,欧洲议员人数将不超过750名。 埃亨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是欧盟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宪法条约照顾到了所有人的特别关切,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他强调,宪法条约将使欧盟更为透明、民主和高效。 欧盟主席增加国际亮相机会 目前在国际上代表欧盟的主要有三副面孔:一为欧盟轮值主席国,由成员国每半年换一次。 其次是欧盟委员会,负责欧盟的经贸和援助事务,在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许多国家都派驻代表团;欧盟委员会主席、贸易委员、外交委员在国际上十分活跃。目前欧盟委员会主席普罗迪曾担任过意大利总理,现任贸易委员是法国人拉米,外交委员则是中国人熟悉的前港督——英国人彭定康。 第三副国际面孔是于1999年根据《阿姆斯特丹条约》设立的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由欧盟理事会秘书长兼任。现在这一职由前北约秘书长、西班牙人索拉纳担任。 如今,欧盟宪法规定增设欧盟常设主席职位,以代替目前的轮值国制度。 根据宪法,欧盟主席任期2年半,可连任,但最多不能超过两届。宪法还规定合并目前的外交委员和“高级代表”两个职位,设立“欧盟外交部长”一职,协助欧盟主席处理国际事务。 后面还会有争论 欧盟宪法从起草到通过,经历了两年零4个月。然而,这并非意味着该宪法就此一帆风顺,因为它的生效还需要各成员国的一致批准。 欧盟各国批准宪法的方式有两种,成员国议会通过和举行全民公决。目前已明确宣布将进行全民公决的国家包括英国等多个国家。 由于宪法必须得到所有成员国的批准方能生效,一些欧洲官员认为,欧盟宪法在首脑会议获得通过只是“马拉松”刚刚起步。考虑到一直“三心二意”的英国,欧洲舆论对其国会批准宪法多持悲观立场。 本月刚刚举行的欧洲议会选举更加深了人们的担忧。今年的欧洲议会选举投票率创下了1979年欧洲议会首次直选以来最低记录,新成员国家投票率仅为28%。 在多数欧洲人对欧盟表现出冷漠态度的同时,反对或怀疑欧洲联合的政党和政治家却大获胜利。这一切预示着更大的挑战还在前头等着欧洲领导人。 相关专题:欧盟不断吸收新成员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