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全球恐怖和反恐同时升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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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06:10 中国青年报 | |||||||||
-全球现有恐怖主义组织1000多个 -各国受恐怖主义威胁的程度被分为绿、蓝、黄、橙、红五级 -恐怖分子的袭击目标有四大类
-世界上一些国家已建立系统的反恐怖法律法规 林东:国防大学战略教研部副教授,上校。军队指挥学博士后,军事运筹学博士。长期从事反恐怖斗争、信息化战争和战略管理研究,先后参加国家863课题和全军“九五”、“十五”课题研究,获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 本报北京9月10电 3年前的明天,9月11日,美国世贸大楼、五角大楼遭受恐怖分子袭击,3100多人丧生。 世界历史由此被改变。 随后,美、英及其盟国在阿富汗集结重兵,进行了一场没有悬念的局部战争。尽管掘地三尺,可是头号嫌疑犯本·拉登还是生死未卜。但是基地组织由此遭受重创,国际恐怖势力似乎进入“蛰伏期”。 蛰伏毕竟只是蛰伏。2003年,国际恐怖势力回潮。恐怖袭击的爆炸声重新在全球各地此起彼伏。自杀式袭击、人质、本·拉登、伤亡,这些以超高密度出现在人们生活中的词汇,昭示着恐怖主义就像笼罩在世界上空的一块乌云,无数的国家和人民生活在它的阴影中,没有晴日。 噩梦仍在继续。2004年8月24日至9月3日,俄罗斯连续发生4起恐怖袭击事件。最近的北奥塞梯共和国人质事件死亡人数超过300人。恐怖分子一如既往的惨无人道。 这样的情形下,“9·11”不再是一个纪念的日子,而是,一个“中点”。在这个点上,我们应该对过去多一些回顾、对现状多一些反思、对未来多一些希望。近日,记者就反恐方面的问题专访了国防大学反恐问题专家林东博士。 记者:林教授,明天是9月11日,3年前的9月11日美国遭受恐怖袭击以来,恐怖主义逐渐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一个名词,可是,“恐怖主义”的准确定义究竟是什么? 林东:关于对“恐怖主义”的界定,目前世界上尚未达成共识。自1968年以来,国际上暗杀、爆炸、绑架、劫机、炸机事件迅猛增多,引起了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各类国际组织、各国政府、研究机构对恐怖主义的高度关注,各国为维护政权稳定对恐怖主义进行了大量研究,形成了160多种官方定义和学术观点,其中既有趋同,又有分歧甚至是冲突。 有关研究人员通过对这么多种定义的统计分析,从以人为本的基本观点出发,综合世界上各种定义和观点,目前可以给恐怖主义下的一个较为明确、较为客观的定义是:恐怖主义是指一切为达成政治目的或社会目的,而蓄意制造社会恐慌的思想和行为。其主体既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非政府组织乃至个人。恐怖主义的行为方式既可以是暴力方式,也可以是非暴力的恐怖方式。 记者:林教授,如果一个人在某公共场所制造了一起爆炸,那他是刑事犯罪分子还是恐怖分子呢?换言之,刑事犯罪与恐怖活动怎么区别呢? 林东:恐怖活动与刑事犯罪有着紧密联系,但又有一定特殊性。就其规模而言,大型恐怖活动往往介于一般刑事犯罪与战争之间。 至于从性质上如何分清恐怖活动与刑事犯罪的区别,则需要从恐怖活动的目的、目标、手段和社会影响这四个方面来综合分析。 从广义上说,恐怖活动都是犯罪,这里面既有暴力犯罪,也有非暴力犯罪,但都是有政治目的或社会目的的犯罪。恐怖分子怀有强烈的社会整体报复心理,其恐怖活动是反人类、反社会的,从根本上是危害社会全体利益、动摇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因而与那些仅限于威胁社会个体的一般刑事犯罪相区别。 正因如此,国际社会一致认为,恐怖活动的罪行要比国际贩毒、拐卖人口、海盗等犯罪行为严重得多。目前,对于袭击无辜平民的暴力犯罪活动,世界各国已通过国际公约、国际惯例或以国内法的形式将之提高到恐怖活动的高度来重视,如将劫持民航、索取政治目的的人质绑架、劫持外交官及对受国际法保护人员的袭击、占领他国驻外使领馆等行为,定性为恐怖主义犯罪,应该受到国际法或国内法的惩处。这实际上也可以说是对国内和跨国刑事犯罪的延伸。 记者:目前世界上大约有多少个恐怖组织?他们主要分布在哪些国家和地区?世界各国受恐怖主义威胁的情况如何? 林东:全球现有恐怖主义组织1000多个,主要分布在中东地区、拉美地区、中亚地区、南亚地区、东南亚地区、欧亚大陆的高加索地区、东非和西欧。 世界各国受恐怖主义威胁的程度一般被分为五级:国内公民安全和生态环境受到相对独立、规模很小的威胁为第五级———绿色警报,包括北欧和澳洲;国内局部地区社会安全受到恐怖主义的威胁则上升为蓝色警报,包括西欧大部、东欧和加拿大;当恐怖主义对国家经济秩序和投资环境造成局部影响时,则提高到黄色,包括英国和日本以及肯尼亚等东非诸国;当恐怖主义威胁上升到动摇大面积社会稳定,全面破坏国家经济秩序,乃至危及执政地位时则上升到橙色,包括俄罗斯、以巴、中亚五国、南亚各国、印尼和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以及美国、西班牙、意大利,及哥伦比亚、秘鲁等南美洲国家;因恐怖主义而导致国家主权和领土不保的则为最高级———红色,这就是阿富汗。 记者:这些恐怖组织又大致可以分为几种类型呢? 林东:冷战结束以来,世界上恐怖组织大致分为三大类,最强劲的是反美反西方国际恐怖组织。此类组织的恐怖活动占所有非政府组织制造的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60%以上,其代表性组织就是遍布全球60多个国家、约有1.8万名成员的头号恐怖组织———“基地”组织。 其次是“三股势力”型地区性恐怖组织。所谓“三股势力”就是指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势力。像去年制造莫斯科人质绑架危机和刚刚发生的俄罗斯坠机事件、俄罗斯人质绑架事件的肇事人都属于“三股势力”。 第三类则指新兴的各国内部反政府反社会型恐怖组织,包括极左、极右政治势力中生长出来的极端政治型恐怖组织。 记者:林教授,可以说,恐怖主义的盛行并不是偶然,那么它的根源是什么呢? 林东:没有人天生就是恐怖分子,恐怖主义是矛盾激化的极端反映。简言之,恐怖主义产生的最主要根源是现实以资本主义为主体的国际体系中各种难以调和的、可能导致冲突的社会矛盾。这些矛盾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矛盾,如社会过度分化、物质分配极度不公,此外还有意识形态对立、民族宗教冲突等多种因素。 尖锐的社会矛盾自然会使那些难以实现自身利益的团体、个人接受用“暴力解决问题”的理论来指导行动。当其利益受到现实或臆想的威胁时,他们便会对所处的社会做出不适当的反应,甚至用恐怖行动制造社会混乱,实现自我满足。 记者:恐怖主义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林东:按照历史发展规律,先有恐怖活动,后有恐怖主义。从恐怖活动的历史积累,到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为一些政治势力利用而构成对社会的普遍危害,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总体说来,恐怖主义经历了古代恐怖活动的积累、近代恐怖主义的产生、当代恐怖主义的膨胀、现代国际恐怖主义的兴起四大发展阶段。 恐怖活动从来就有,它出现在自古以来的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里,也存在于任何阶级和阶层内。恐怖活动通过历史的积聚,在近代随着建立在公民社会基础上的资本主义国家的诞生,衍生出恐怖主义。自19世纪以来,恐怖主义活动有增无减,愈演愈烈。当国际矛盾激化之时,国家恐怖主义活动则上升到主导地位。 随着经济生活的全球化,恐怖活动的国际化趋势愈加明显,全球性的社会安全问题就愈加突出。联合正在成为世界各地、各类恐怖组织共同的发展趋势,现今的恐怖组织也正在成为大型“跨国企业集团”。 记者:美国“9·11”恐怖袭击,恐怖分子袭击的目标是世贸大楼,俄罗斯最近恐怖袭击的目标是地铁、医院和学校,那么,什么样的目标容易成为恐怖分子袭击的目标呢? 林东:如果把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恐怖袭击进行目标分类,可以分为四大类目标。首先是无防护的平民目标,包括商业区、广场、交通工具、旅游胜地、剧院等处的人群和建筑物都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威胁,同时,大众食品、保健品和日用品也面临恐怖主义下毒的威胁。 目前,以平民目标为主要攻击对象是信息时代恐怖主义不同于传统恐怖主义的重要标志。 第二类是针对缺乏防护的政府目标,包括政治领导人、外交使领馆及驻外人员及建筑物等目标,都是恐怖主义的重点打击对象。第三类是攻击防护力不强的经济基础设施,包括信息网络、水源、电力系统、能源基地及输送管道,这类攻击虽然不是致命性的,但具有大范围的破坏力。最后是袭击民用核设施。 记者:俄罗斯遭受恐怖袭击以后,各类媒体上遇难人质家属悲伤哭泣的照片深深地震撼了人们的内心。综合说来,恐怖主义的危害是什么? 林东:这个问题回答起来会很长。简言之,破坏社会稳定,干扰经济建设,动摇国家基础,危害人类发展。 记者:就在世界各国加紧防范恐怖主义的同时,俄罗斯接连多日连续发生恐怖袭击,国际社会为之震惊。那么,您认为,恐怖主义今后的发展趋势将是什么呢?林东:首先是伴随人类社会进入全球化时代,恐怖主义也加速了全球化进程,而且恐怖主义的全球化较之经济全球化发展速度更快,对人类社会的全球化发展构成反冲击。 其次是国内恐怖主义势力向境外发展,呈国际化趋势。在当代全球化浪潮中,任何国内恐怖组织的行动都可以造成国际影响,这正在刺激那些尚局限于一国范围内的恐怖组织向国际化方向发展的野心。 最后是网络化打造恐怖组织和恐怖活动的大体系。恐怖主义组织及其活动之所以能不断全球化,一个重要原因是得益于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 记者:目前国际上有反恐法规或制裁恐怖分子的法律规定吗? 林东:联合国和地区性国际组织的反恐法规和制裁恐怖分子的法律文件多达几百个,仅联合国就发布了《制止向国际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制止恐怖主义爆炸事件的国际公约》、《反对劫持人质国际公约》、《关于核材料的实质保护公约》、《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协定书》等多部权威性法律文件,大多数国家都签了约。 此外,地区性反恐怖组织,如《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还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等一系列法律文件。目前,在金融领域、情报领域、跨境军事行动领域的双边反恐协定也逐步增多。世界各国国内的法律也加大了制裁恐怖分子和打击恐怖分子的力度。像美国、英国、俄罗斯等国,已将制裁恐怖分子的法律条款从刑事法中独立出来,建立了系统的反恐怖法律法规。 记者 赵飞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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