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外交通商部称不会因独岛问题修改韩日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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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8:48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韩国外交通商部3月21日表示,《韩日协定》签定于1965年,现已成为韩日关系的基本秩序,修改这一协定并不现实。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报道,韩国外交部就日本殖民统治受害者个人索赔权及法律解释等问题表示,有必要明确政府在个人索赔权问题上的责任,先推进清算国内历史问题。
韩国外交部还表示,《韩日协定》的效力和范围(包括是否取消个人索赔权)存在多种法律解释,因此正在考虑从政府角度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并制定综合对策。 关于撕毁《韩日渔业协定》的争论,韩国外交部表示,如果撕毁协定,两国需要在6个月内重新签署协定,否则将出现没有协定的状态,但6个月内又不可能出台新的渔业秩序。如果没有协定,两国渔民间必然会发生纠纷及严重冲突,从而使独岛(日本称“竹岛”)纷争升级为地区问题。 由于独岛(日本称“竹岛”)“缓冲海域”消失,两国在各自主张的本国专属经济海域内很可能发生互相查扣渔船等严重冲突事件。渔业协定仅限于两国间的渔业问题,与独岛问题无关,撕毁渔业协定没有任何好处,因此,将把两者分开对待。(信莲) 相关专题:日韩独岛(竹岛)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