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自民党出台修宪纲要明确要求保持自卫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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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5:3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5日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自民党新宪法起草委员4日下午总结了各分委员会对各自议题的修宪讨论结果,并就此提出了修宪纲要。有关《宪法》第9条,纲要中对第2款(不保持战斗能力)作出全面修改,明确写入“为了自卫将保持自卫军”。 另据香港媒体消息,日本自民党周一发表有关修宪问题的初步建议,建议保留战后数十年来奉行的和平主义,但应该正式承认日本有权拥有军队。专责研究修改宪法第九条的
日本宪法第九条是日本“和平宪法”核心,主要分为两条款:一是宣布放弃一切战争权及废弃所有军队,二是不得介入国际军事冲突。修宪小组的副主席兼国会议员舛添要一说,该党并未拟定修改第九条的确实字眼,例如不知会否修改有关放弃一切战争权的条款,而且“完全未讨论,到底变还是不变”。 未提“集体自卫”权建议书也没提到可否派兵协助受攻击盟友战斗的“集体自卫”权,他说这是因为“自卫”已包括了集体自卫的涵义。但事实上,日历届政府都将宪法诠释为禁止行使集体自卫权。 路透社指出,日本自民党避谈明确修改这部分,是要争取修宪案获国会通过。舛添要一也否认他强调自卫队维持国际和平是要使日本更易派兵海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