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巴黎之乱都是警察惹的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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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15:31 世界知识 | |||||||||
-石 渝 英国人罗伯特·比尔可能没有料到,1829年由他创办的现代意义上的警察制度,在跌宕了近180年之后,竟也成为引发社会动荡的导火索。 巴黎之乱
2005年10月27日晚,巴黎北郊小城镇克利希苏瓦市,一群地方警察沿街穷追三名拼命逃窜的少年。少年慌不择路,窜进了变电所。悲剧就在瞬间发生了,15岁的巴努和17岁的齐亚德遭到电击,当场丧命,另一名男孩身受重伤。 “警察整死人了!”数百名愤怒的少数族裔青少年随后走上街头,开始用暴力手段发泄心头的愤懑,从而拉开了震惊欧洲的大规模骚乱。暴力活动蔓延至全国300多个城市,法国周边一些国家也出现了类似骚乱的迹象。统计数据表明,骚乱共造成6000多辆汽车被烧毁,一人死亡,数百个店铺和仓库被洗劫或捣毁,许多建筑物被焚烧,数千人身体遭到不同程度伤害,2652名骚乱分子被逮捕。法国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事件过程中,11月10日,法国电视还播放了一组发生在三天前即11月7日警察殴打骚乱分子的画面,被打的男子是参与骚乱而被捕的19岁青年,画面中两名警察对蜷缩在地的青年拳打脚踢,六名警察则袖手旁观。 伦敦之痛 2005年7月7日,英国伦敦发生了连环恐怖大爆炸。7月21日,伦敦再次受袭。接连的爆炸使得一向温文尔雅的英国警察突然变得狂躁起来,他们一改过去不佩带进攻性武器的惯例而开始披坚执锐,还喊出了“格杀勿论”的血腥口号。结果,神经质的过激反应酿成了严重后果:地铁里,一名无辜巴西青年毙命于警察的乱枪之下。从揭密的地铁录像中可以看出,巴西青年并不像伦敦警方所指称那样身背巨包、行动鬼鬼祟祟,而是坦然地走过他本以为受到警察保护的安全地带。误杀事件在英国社会引起巨大反响,英国警方遭指控。英国独立警察调查委员会为此进行调查,12月份将向英国皇家法院递交有关调查报告。 洛杉矶之乱 1992年4月29日的洛杉矶骚乱,起因于上一年3月3日所发生的警察殴打黑人事件。那天,一黑人青年因超速驾驶被警察一路追赶,当警察逮住他时,四名警察大发淫威,把他打得死去活来,满身鲜血。暴打场景在次日的洛杉矶电视台播出,全国为之愕然! 1992年4月29日法庭宣判四名肇事警察无罪释放。当四名警察击掌相庆之时,庭外聚集的黑人民众变得绝望和愤怒,骚乱开始了,整个洛杉矶市成了燃烧的地狱。据统计,这场骚乱造成58人死亡,2383人受伤,近2万人被捕,共有1700多栋建筑被摧毁。 2000年2月25日,一场反种族歧视的“熊熊烈火”又迅速蔓延开来。这天,纽约州高等法院作出判决,宣布1999年2月4日在纽约布朗克斯区枪杀无辜黑人青年的四名白人警察无罪。成千上万愤怒的黑人和拉丁语裔人走上纽约街头,举行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活动。就在抗议活动如火如荼进行时,3月2日,纽约的同一个区,又爆发了一起白人警察乱枪打死手无寸铁黑人青年的恶性事件。 孙志刚事件与佘祥林冤案 2003年在中国广州,一个大学生因没有携带身份证而在街头遭到警察逮捕,又因身上现金不足以缴纳警察所处的治安罚金,加上大学生犟脾气,被惹恼的警察扔到强制收留所里。在管理人员的纵容和授意下,大学生遭到收留所里不法之徒的长时间殴打,以致活活打死。这就是震惊全国的孙志刚案,它引发了中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媒体“骚乱”。 2005年3月在中国湖北,一个被法庭认定的死者——佘祥林的前妻突然“复活”,揭开了一桩因警方刑讯逼供而让无辜的佘祥林蒙冤坐牢十几年的大案。这名被办案警察打得奄奄一息的人,差点被法庭判处死刑而命丧黄泉。4月,因“杀妻”在狱中度过11个春秋的佘祥林,被当庭宣判无罪。这一冤案,同样引发了媒体的骚动。 为什么警察频频“闯祸” 警察过度或无限制使用暴力、进行种族歧视以及在行使职权时无视警民关系而致民众骚乱、社会动荡的事例,使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警察与民众会产生错位? 从历史的轨迹看,18世纪末,英国的工业化与城市化产生了严重的阶级对立,犯罪增长,治安混乱。面对如此严峻的挑战,1829年,英国建立了现代职业警察,亦即世界上最早的警察制度。警察的责任是执法,警察权力来源于法律。但英国这支警察队伍更强调以预防为主,重视警民关系,增加服务职能。这个时期,警民关系异常密切。英国的这一警察模式,为许多国家所效仿。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承袭了英国警察制度的美国进行了专业化革命,警察只对法律负责,只承担执法的任务,大量服务公众的非警务活动被改革掉了。警察与公众关系开始淡漠。20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欧美进行警务现代化革命,他们追求装备现代化,机械震慑式巡逻广泛流行。警方进一步追求打击犯罪职能,使警察与公众关系进一步分离。从当前席卷全球的全面倡导和深化警民关系的革命中可以看出,改革路径的回头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警察与民众权力与利益的紧张关系。警务的最终目的是减少犯罪,但是实现这一目的的前提是,警民关系必须建立在健康的基础之上。 警察行使警察权,包括行政管理权与刑事调查权,是国家权力的派生物,是国家机器的基础性权力。但在行使权力的时候,总有人逾越正义和道德界限,无视警民关系。从上述巴黎之乱、洛杉矶之乱到伦敦之痛,都表明了这一点。当这种忽视程度超越了民众所能容忍的范围之时,所造成的恶果就是把良民推到了暴民的一边,使家园沦为地狱。 必须指出的是,社会骚乱与警务工作可能有直接关系,但绝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拿法国骚乱而言,这场骚乱决不能说成是反警察暴力的骚乱。这场法国40年来最严重的社会动乱,最根本原因是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的社会不公问题。在国家一片繁华光芒下,某些地方长期笼罩在高失业率的阴影下,许多民众对政府积怨太深。但是,警察过度使用暴力和种族歧视行为客观上刺激了公众不满情绪的集体爆发,这是毋庸置疑的。正是法国警察经常欺负穷人子弟和少数族裔居民的行为最终使局势火上加油,演变成一发不可收拾的乱局。大赦国际于2005年4月对法国有过警告:法国警察因怀疑一些移民违法而过度使用暴力,很可能激变成群体性反叛运动。大赦国际果然说中了。 与法国骚乱相类似,1992年的洛杉矶骚乱也是因警察过度使用暴力而促成的,所不同的是,法国参加骚乱的人群是北非裔青少年,所宣泄的是长期遭到漠视后的压抑情绪;而美国洛杉矶之乱的带头人物是至今仍然受困于无处不在的种族歧视下的美国黑人,所争取的是美国宪法所允诺的平等保护权。 但另一方面,由于警察权本质上等同于国家权力,警察执法过程所表现出来的倾向,被公众解读成国家政策的倾向,警察也成为了社会不满情绪的发泄对象,成了活生生的“受气包”。“法不责众”,解决群体事件要通过政治安抚,而这样的政治妥协注定把警察送上替罪羊的席位上。警察的“惹祸”是社会骚乱中所表现出来深层次结构性根源所不能“承受之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