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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内的军事法庭 结束关塔那摩悲剧的解决之道(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6:11 国际在线

  制度内的军事法庭才是解决之道

  目前监禁在关塔那摩监狱的460名人犯中,仅有10人正式受到军事委员的起诉,进入审判阶段,其余数百名人犯还在苦等遥遥无期的审判日。

  “更适合于审理这些‘敌方战斗人员’的是已经存在于美国司法体制中的‘军事法
庭’(court martial)。”皮隆指出,“军事法庭除了一般时候用来审理军人犯罪案件外,也可以用来审理战俘(war prisoners)。此外,军事法庭的法官虽是总统提名,但必需经过国会的同意。”

  有了国会监督这层保护伞,军事法庭免除了成为总统“一言堂”的危险。凯泰尔更进一步解释说,在军事法庭之下,被告既是战俘,就必须受到《日内瓦公约》的保障,其待遇应如同美国自己军人受审时所享受到的一样;此外,在向大众公开的刑事法庭之上,控方往往对出示机密资料或传唤受保护证人有所顾虑,但在军事法庭上,所有的法官和审理人员都必须事先通过背景审查(security clearance),所以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机密情报不会有泄漏之虞。

  于1949年签订《日内瓦公约》第三部约定,所有战俘,不论是否参与战役,都应受到人道的对待。但布什政府将“敌方战斗人员”定义为“非法战斗人员”(unlawful combatant),因为他们没有着军服,无法从远处辨识,如同游击队员(guerillas)一般,因此也不受《日内瓦公约》的保障。

  虽然美国的宪法专家已经提出了解决之道,但是这个机制能否实行,端看美国政府是否忧心解决问题了。皮隆最后不忘对布什政府和国会“耳提面命”一番。

  “布什政府可以,却没有让这个审判方式成为选项之一。军事委员会下的战犯法庭,完全没有受到国会指导原则的监督,但离9·11已有4年多,国会也无视审判恐怖分子这块漏洞,任由现状继续恶化下去。由此来看,布什政府和国会都有失职之处,”皮隆表示道。

  皮隆最后也感叹:“问题在于我们面对的不再是一般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从许多方面来说,我们是走一步算一步了。” (徐琳,《华盛顿观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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