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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华就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提出三点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22:1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27日下午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他针对本次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改进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编报方式,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目前中央补助地方支出已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57%,占地方财政支出的45%。加强对这部分资金的管理
,对于规范预算分配行为,增强中央调控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目前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编制还比较粗放,透明度还不高,既不利于中央财政科学有效地管理和分配这部分资金,也不利于地方人大和政府加强监督管理。因此,要尽快细化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编制分地区、分项目的详细预算,并督促地方财政完整地编报本级预算。

  在补助地方支出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分散、部门职能及项目内容交叉重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国家相关政策目标的实现。今后,要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设置,新增项目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对到期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要及时清理,逐步整合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统筹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改进资金分配机制,对明显属于地方事权范围内的事项,具体项目的确定交由省级政府办理,中央主管部门主要通过政策、规划和必要的监督检查,指导地方管好用好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自2000年实行部门预算以来,部门预算管理得到明显改善和加强。但预算分配标准等一些配套改革措施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项目库制度等改革政策执行还不够严格,不仅影响预算分配的公平、透明,也影响部门预算执行效果。下一步,各部门要围绕“

十一五”规划战略目标,通过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滚动项目库,切实细化部门预算;
财政部
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增强预算分配和执行的透明度;要加大中央部门预算执行责任,实行必要的问责制和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健全中央政府性投资管理制度。目前,部分中央政府专项投资没有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或管理办法未公开、缺乏明确的资金分配标准,这是造成一些项目确定及资金安排不够规范、不够科学的主要原因。为此,要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实际需要,尽快研究规范各专项投资管理办法,尽可能做到资金分配标准公开透明,项目安排程序规范。

  同时,从近年来

审计署对高等级公路等一些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情况看,虽然大多数项目组建了项目法人,但基本上还没有改变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一些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中既是决策者,又是管理者和建设者,项目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监督制衡机制不健全,这是项目建设过程中许多违法违规问题甚至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频发的根源之一。今后,要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体制,切实做到主管部门与项目法人政企分开。主管部门重点抓好行业投资发展规划,对项目法人实行行业管理,加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运营的监督;各项目法人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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