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将修改《战争罪行法》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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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9:27 青年参考 | |||||||||
有为虐囚脱罪之嫌 今后别国该如何对待美国战俘 本报特约记者栾慧
美国《华盛顿邮报》日前透露,布什政府对现行的《战争罪行法》起草了修正案,目的主要是为了帮助那些用各种羞 辱或屈辱手段对待囚犯的中情局特工、前军事人员和政府官员逃脱被起诉的危险。消息一发布,立刻引起了相关组织及法学专 家的注意,他们认为布什此举是在公然挑衅国际法,藐视《日内瓦公约》,而美国国会议员也为此争执不休。 美国的《战争罪行法》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通过的。这项法律规定,美国公民在触犯《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待遇 的“第三公约”时,应在联邦刑事法庭接受审判。“第三公约”被认为是战时对待战俘的最低标准,规定了禁止虐待和羞辱战 犯,但是没有对其中的具体行为作出规定。 布什政府以“第三公约”的规定过于“模糊”为由,在《战争罪行法》修正案中,将侵犯战俘权利的行为具体规定为 10项,其中包括残害、谋杀、强奸和扣押为人质等。而伊拉克阿布格莱布监狱的美军士兵强迫犯人裸体、给犯人上狗链子、 让男犯人穿女人胸衣的行为,没有一项在这10项犯罪行为之中。而在《日内瓦公约》中,这些行为都算是侵犯了战俘的人格 尊严。如果布什政府的《战争罪行法》修正案获得通过,那些美军士兵的所作所为将在法律上被容忍。 美国首席检察官艾伯托·高兹勒斯上周在美国国会一次听证会上说,《日内瓦公约》的规定过于模糊,国会应该对其 加以“更好的定义”,以澄清审讯者在审讯战俘时应遵守的准则,以免犯下重罪。他建议国会提供一个清单,列出哪些行为在 《日内瓦公约》保护战俘人权的条款中是犯法的。很明显,这是布什政府为其虐囚的士兵在寻求法律脱罪的机会。 维护《日内瓦公约》的国际红十字委员会非常担心美国的《战争罪行法》修正案计划。一名美国官员透露,该组织的 律师曾赶到五角大楼和国务院,与美国官员专门讨论这个问题。但前美军律师杰弗里·科恩认为,“第三公约”是故意使用模 糊语言,以免士兵绕开明令禁止的行为虐待战俘。“很明显,美国政府是在取消‘第三公约’。”一名来自美国得克萨斯州的 法学助理教授表示。 尽管如此,布什政府却自认理直气壮。用美国首席检察官艾伯托·高兹勒斯的话说,《日内瓦公约》定义不明,对致 力于保护美国国内免受恐怖主义袭击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目前该法案已经得到了布什政府主要官员的同意。而在国会内,议 员们则对修正案抱有疑惑,并担心以后外国人如何对待被俘的美国士兵。由《华盛顿邮报》请来的10位专家律师在评论这个 修正案时说,这些修正会影响到如何对待在押囚犯,并影响到其他国家对美国的态度。 相关专题:青年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