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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争论是否处死杀害伊平民的8名美军士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0:02 环球时报

  

美争论是否处死杀害伊平民的8名美军士兵
一名驻伊美军士兵正要释放一名伊拉克囚犯。

  在最近的短短几天内,有8名驻伊拉克美军士兵被美军方调查人员建议判处死刑,罪名都是涉嫌杀害伊拉克平民。这在美军的历史上极为罕见,所引起的震动不亚于一场地震,要知道美军上一次处死自己的士兵已经是45年前的事了。美国媒体称,陷入伊拉克泥潭的美军是要拿胡作非为的“败家子”开刀,然而,真要杀这8名士兵,绝非一个调查人员说了就算的,关于他们该不该杀,在美国掀起了一场争论。

  犯罪士兵的罪行令人发指

  据《纽约时报》3日报道,负责调查驻伊拉克美军士兵奸杀伊拉克少女事件的官员德威特·沃伦已经正式建议,涉案的4名美军士兵应该交由军事法庭审判,如证据确凿,应判处他们死刑。

  无独有偶,就在3天前,另一桩涉及驻伊美军杀害无辜平民案件的调查员也建议,4名美军士兵涉嫌杀害了3名伊拉克平民,他们也应判处死刑。

  美国法律界人士对《环球时报》记者说,这些犯法的美军士兵是否会被判处死刑,主要还要看今后案件的进展情况,首先要看军事法庭是否介入,而决定的因素是证据的收集。美媒体认为,目前证据对违法的士兵不利。

  由沃伦负责调查的案件所涉及的4名士兵被指控于今年3月奸杀一名14岁的伊拉克少女,并杀死了她的父母和7岁的妹妹。被告当时还往受害少女身上泼柴油,焚尸灭迹。在此案的证据收集方面,控方目前取得重要进展。沃伦上个月曾主持了该案的首次听证会。听证会上,4名被告的战友瓦特出庭作证说,事发前他曾听到策划这起事件的格林上士向他透露了要实施暴力的想法,并扬言“我要杀害许多伊拉克人”。瓦特还作证说,另一名被告霍华德曾说,他和格林、考特兹以及特种兵贝克计划强奸一名伊拉克少女,而霍华德本人将负责站岗放哨。

  基于以上证据,沃伦称,他和军事检察官的意见是一致的,即“人们有理由相信,这4名被告中的每一名被告的确犯下了被指控的罪行”,其中包括蓄意谋杀。检察官已向辩方律师表明,他们要提出判处4名嫌犯死刑的建议。

  另一起案件的军方调查人员詹姆斯·丹尼尔上校建议,把4名被控谋杀伊拉克平民的美国士兵提交到军事法庭并判处死刑。在其提交的一份调查报告中,丹尼尔认为,今年5月9日美军在对巴格达北部的一个地区采取军事行动时,美军101空降师的4名士兵涉嫌杀害了3名伊拉克平民,并在事后试图制造这些平民逃跑然后被击毙的假象,以掩盖事实。《华盛顿邮报》报道说,丹尼尔的报告将递交到101空降师的指挥官托马斯·特纳那里,由他决定这一案件是否应该提交到军事法庭,是否为一个重案。

  美军纵容自己的士兵

  美国法律界人士说,即便军事法庭介入,也并不意味着被告会被判处死刑。案件争议的另一个焦点是,被告是否是蓄意谋杀,这是十分关键的地方。根据美国的军事法律,如果不是蓄意谋杀,不能判处死刑,而只能判处时间不等的监禁;蓄意谋杀最高可以判处死刑,最低可判终身监禁,但可以获得假释。

  虽然军事法庭的介入,意味着违法士兵存在着被处死的危险,但从军事法庭的实际运作来看,要判一个士兵死刑并不容易。据美国媒体介绍,美国的军事法庭没有永久的固定法院,军队走到哪里,法庭就设在哪里。律师、法官和军事法庭成员来自负责军事法庭审讯的部队,一旦审判结束,军事法庭也宣告解散。军事法庭由被告的上级指挥官负责召集,成员也是由该指挥官指定,如果被告是士兵的话,可以要求1/3的成员必须为士兵。在军事审判中,对被告的判刑是由法庭成员决定的,通常情况下,只要有2/3的成员同意,就可判被告有罪。不过,判死刑必须得到成员们的一致同意。

  有军事法律专家指出,美国整个军事司法系统中,高级军官拥有的权力太大了,他们不仅有权决定是否成立军事法庭,决定着法庭成员的人选,甚至还有权批准、修改、否决法庭做出的判决书,这使他们有可能对审判过程加以干预,甚至暗中操纵整个审判。

  美国有媒体指出,如果高级军官有意庇护,即使一些犯下滔天罪行的士兵也不会有事的。实际情况也是如此。美军上一次处死自己的士兵是在1961年4月13日,是一个名叫约翰·A·本奈特的黑人士兵。1955年12月的一个夜晚,本奈特喝醉后离开军营去找妓院,却碰到了一个11岁的奥地利小女孩。他强奸了小女孩,并试图把她溺死在附近的小溪里。

  从本奈特之后,再也没有美军士兵被处死,即使很多士兵的罪行在美国国内也激起民愤,但经军事法庭审判后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比如美军的一支特种部队——老虎部队1967年在越南战争中对平民的大屠杀持续达半年之久,无缘无故杀死平民是家常便饭,部队的医生回忆说:“大部分士兵‘左右开弓’地射杀平民。我们打死所有人无需任何借口。”部队中盛行割掉受害者的耳朵作纪念品,甚至有士兵把耳朵用鞋带串起来做成“项链”,挂在脖子上吓唬越南人。这支部队的罪行暴露后,美国军方用了4年半的时间进行调查,有18名士兵被确信犯有战争罪行。不过,大部分士兵没有受到任何指控,只有一个名叫威廉·凯利的中尉因谋杀了109名村民被判终身监禁,可是他坐了3年牢后就被假释出狱了。

  目前驻伊美军的犯罪受惩罚情况也与越战时期有些相似。根据《华盛顿邮报》对驻伊美军滥杀平民事件的调查,因杀人罪名被起诉的士兵极少,多数涉案士兵不是被定以轻微罪名,就是被施以行政处罚,甚至被免罪,绝大多数滥杀事件根本就未立案。调查显示,迄今为止,仅有39名涉案士兵受到正式起诉,但最终入狱服刑者仅有12人。这一结果说明美军指挥官在发生滥杀事件后不愿进行调查,也不愿让下属承担责任。

  双方激烈争论

  看惯了美军对自己士兵的纵容,突然间有8名士兵被调查人员建议判处死刑,不能不让美国人感到震惊,各大媒体都在醒目位置报道了此事。不过,它们的评论分析比较少,《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今日美国》报、美国广播公司等都用的是美联社的通稿。

  从相关报道中,可以看出两派的激烈争论。许多反对处死美军士兵的军官表示,4名士兵奸杀伊少女事出有因,因为事发前一个美军检查站遭到袭击,嫌犯的几名战友被杀害,美军士气低落、士兵精神高度紧张,所以导致了强奸和杀人事件的发生,而且杀人事件是“自然发生的”,与强奸案“没有联系”。更重要的是,嫌犯在进入受害人家里之前并没有计划杀人。违法士兵的一名律师指责调查人员的提议没有考虑到当时的特殊情况,“在22天里,这些刚入伍的新兵被派到‘死亡三角地带’最危险的一个检查站”,他们已很难控制自己的行为。

  然而像沃伦这样支持死刑的人认为,嫌犯的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美国的国际形象,干扰了美军在伊拉克的行动,不杀不足以平伊拉克的民愤。记者就此事采访了3名美国人,有两人认为如果证据确凿,应该判处嫌犯死刑,因为他们的行为的确令人发指。另一人说,他心里比较矛盾,从感情上来说,他不愿看到自己的士兵被自己人处死,但从理智上来说,凡是违背了美国法律的人,不管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都应该受到惩处。

  分析人士认为,对这两起案件审理的意义已经超出了法律范畴,这里面有不少政治因素。中国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的刘文宗教授认为,一向以“人权卫士”自居的美国,出现这种情况,自然对其国际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最终无论杀人犯是否被判处死刑都会受到各方关注,这更关系到美国政府的形象。中国社科院美国所副研究员袁征认为,美国士兵在伊拉克犯事,应该交由军事法庭处理。然而究竟会不会判定死刑,还有待观察。即使士兵被判死刑,执行起来也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美国的死刑犯被判之后,享有种种法律规定的上诉权利。▲本报驻美国特约记者 尚未迟 本报记者 孙天仁 王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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