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克尔要制定“欧洲路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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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04:22 浙江日报 | |||||||||
据新华社柏林10月11日电 (记者 刘向) 德国总理默克尔11日表示,德国在2007年上半年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期间将寻求制定一个“路线图”计划,力争使新的《欧盟宪法条约》在2009年欧洲议会选举前产生。 针对荷兰领导人有关取消“宪法”字眼、并大幅缩小其内容范围的要求,默克尔反驳说,“它必须是一部配得上称为宪法的东西,而不仅仅是一套制度性质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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