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闻:英国“电子眼”成敛财工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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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16:30 深圳晚报 | |||||||||
丑闻:英国“电子眼”成敛财工具 ■记者卧底揭内幕■电子眼使罚款数倍增■每个地区有罚款指标 新华社今晨供本报特稿英国马路上大量监控驾驶超速的
《星期日邮报》记者乔装来到英国“电子交通公司”,这家公司为全英约97%的警察局提供手提或车载便携式激光摄像机。公司老板名为乔恩·邦德,曾在警察局担任主管,负责管理沃里克郡的“电子眼”系统。 记者称来自东欧,希望在本国铺设类似英国的“电子眼”网络。在交谈中,邦德等人先强调“电子眼”对道路安全的重要性,然后便切入正题,谈论如何提高罚款收入。邦德说,他在5年前成立“沃里克郡安全摄像机合作公司”。5年间,沃里克郡“电子眼”数量和法庭接到的超速罚款数量皆成倍增长。 根据邦德等人的介绍,英国超过40个地区的道路安全合作企业管理着“电子眼”系统,这些企业由警察、法庭和议会派代表组成。由中央政府提供拨款,用于企业运营与道路安全建设。 “电子眼”拍摄到超速行驶车辆、记录车号,由警察局向车主开罚单。超速一次罚款60英镑,罚款上缴财政部。每个地区的道路安全合作企业自行制订下一年度的超速罚单指标。完不成指标的企业,政府会减少对它的投资。邦德说:“沃里克郡8万张罚单指标,我们本来可以能完成几乎两倍,但法庭无法处理这么多罚款。” 报道曝光后引得批评四起。批评者说,“电子眼”系统如此管理将成为丑闻,企业和政府只为赚钱,而没有着眼维护道路安全。代表司机的民间组织则要求政府调查。(闫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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