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反恐特别措施法》再延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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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3:13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 日本国会参议院27日通过了日本政府提交的《反恐特别措施法》修正案。该法的适用期限将再延长一年。 日本政府本月6日通过《反恐特别措施法》修正案,决定将《反恐特别措施法》期限延长一年,即从今年11月起的一年时间内,日本海上自卫队将继续为在印度洋活动的美国军舰等提供燃料及后勤保障服务。日本国会众议院已于本月19日通过了该法修正案。
据报道,日本政府将于近期修改基于该法制定的“基本计划”,将日本海上自卫队一艘补给舰和一艘护卫舰的派遣时间延长半年,至明年5月1日。 美国“9·11”事件后,日本国会于2001年10月通过了有效期为两年的《反恐特别措施法》,以支援美英等国攻打阿富汗的塔利班政权。与此同时,日本政府依据此法首次在战时向海外派遣自卫队,成为日本战后防卫政策的一大转折。 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