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出台“父母赔偿令”孩子犯错父母赔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1:51 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消息】“养不教,父之过”的古训在英国成为现实。英国《每日邮报》27日报道说,英国新出台的一项“父母赔偿令”规定,10岁以下儿童造成不良后果的,其父母要支付最高5000英镑(约合8065美元)罚金,如拒交罚款,甚至会面临牢狱之灾。 规定说,罚款可用以赔偿儿童过失造成的损失,包括盗窃、破坏他人财物等带来的损失,但这笔罚款仅限于赔偿经济损失方面,不能用于赔偿精神伤害等带来的痛苦。
英国汉普郡等10个地方政府已开始试行这一政令。英国政府希望,新指令能约束父母为孩子的行为负责,这也是首相托尼·布莱尔提出的“尊重工程”的一部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