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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电子垃圾回收制度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7:49 青年参考

  张云/编译

  

  法国环境与能源管理所近日宣布,从11月15日起,法国将实施新的电子电器垃圾回收制度。今后,电器生产厂家 必须负责处理本品牌的废旧电子电器,而电器销售商也不得拒
绝回收废旧电子电器。

  法国环境与能源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新制度要求所有电子电器销售商,在出售新产品时不得拒收顾 客返回的同类废旧电子电器产品,生产厂家则必须负责妥善处理这些废旧电子电器。同时,生产厂家还必须帮助地方政府设立 电子电器垃圾的回收站。

  据介绍,新制度涉及的电子电器垃圾分为3大类型:一是家用电器,包括洗衣机、电烤箱、

冰箱、吸尘器、电暖气、 电动缝纫机及电熨斗等;二是音像设备,包括电视机、收音机、录像机、录音机、音响及电子乐器等;三是电子办公设备,包 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及电话等。总而言之,凡是需要用电、电池或蓄电池才能运转的设备都属于必须回 收之列。

  根据法国环境与

能源管理所提供的数据,目前,法国每年产生170万~200万吨的电子电器垃圾,其中一半来自 家庭,相当于平均每个法国人每年产生约15公斤的电子电器垃圾,而得到妥善回收处理的电子电器垃圾仅为平均每人每年2 公斤。

  环境与能源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电子电器垃圾中含有铅、汞、镉、溴等大量有毒物质,实施新制度的目的:一是 提高电子电器垃圾的回收率和再利用率;二是减少环境污染。

  今后,法国新销售的电子电器设备将全部标注回收费用,以提醒消费者回收处理这些产品需要高额费用,比如处理一 台电视机平均需要8欧元(约80元人民币),一台电冰箱大约需要13欧元。而这些费用将由电器的消费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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