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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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5:57 南方人物周刊 | |||||||||
中国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 叶知秋:近年中国也发生了几起著名的谋杀冤案,如聂树斌先生在执行死刑10年之后,警方抓到了真凶。而佘祥林被控谋杀妻子,10年之后他的妻子回到了家中。这些案件被广泛报道,使死刑问题也开始被公众讨论,一些学者明确提出废除死刑的主张。“人民网”上开辟了专题讨论和民意投票,反对废除死刑的比例是50.4%,比当初的法国更低,不过这只是
巴丹戴尔:我很高兴听到这样的消息。我两年前访问中国,与肖扬先生见面。他是一位很优秀的法学家,我对他的印象很好。我向他阐述了我对死刑的看法。他承认从哲学上说,废除死刑是应该的,是早晚的事。但他向我介绍了中国的一些情况,表示你们还没有到这个阶段。当然,我并不同意他的看法。对中国来说,这是一个更艰难的问题,我想问,你们有从哪些方面入手呢? 叶知秋:社会观念的转变的确是很难的。除了媒体和知识分子在观念上的启蒙、宣传和辩论以外,在技术上,废除死刑与很多制度问题紧密相连,所以有许多逐步限制死刑的主张。譬如目前有68个可判死刑的罪名,减少罪名,尤其是防止新增死刑罪名,是一个努力方向。在中国还有大量财产性犯罪适用死刑,废除财产性犯罪的死刑,停止用杀人来维持财产秩序,也是学者们建议的一个方向。但这个问题又跟中国当前的反腐败连在一起,很多老百姓认为废除死刑就是便宜了贪官,甚至和“刑不上大夫”的特权传统有关联。这也是渐进论的一个困难,如果不能一视同仁地看待生命,废除死刑的主张可能会缺少道义上的力量,甚至演变成另一种社会不平等。 另一种大幅度的限制主张,是只能以杀止杀,必须把死刑局限于谋杀罪,罪犯都没有杀人,政府怎么能杀人呢?先把死刑局限于谋杀罪,杀人的严重性才不会被其他的罪名掩盖,杀人才会成为最不可容忍的犯罪。肖扬先生最近两年开始呼吁减少死刑,今年7月1日开始,各省法院对所有死刑案件的二审进行开庭审理,这也是一个好的变化。 奥运与赦免 巴丹戴尔:人类史上即使有死刑,也通常是和赦免制度相联系的。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的时候,希特勒曾经同意这一年之内不执行死刑。他虽然没有明确地承诺,但德国在这一年的确停止了死刑的执行。在以前的法国,总统拥有赦免权,要对每一个死刑犯作出个别的决定,是否一定要执行死刑。特赦制度对国家领袖的良心是一种反复的试验。所以蓬皮杜总统在1970年3月的电视讲话中说,“每一次我面对死刑犯,每一次当我一个人独自作出决定时,都是对我的内心争战的一次公开展示。”我有一个想法,如果我向中国政府提出倡议,在2008年奥运会这一年停止判处死刑,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只是暂时性的,让这一年成为无死刑年,你觉得如何? 叶知秋:这是一个极有价值的倡议。你的想法使我想到基督教的“禧年”,旧约的律法中记载,每隔50年要将一年作为禧年,在遍地给一切居民宣告自由。一切被仇恨、劳役或契约所约束的人与物,都要自由。犹太人从来没有实行过禧年,因为他们信心不足。天主教的历史上曾经有两次宣告禧年,罗马的教宗宣布赦免一切人的罪孽。按照圣经的观念,公义不等于刑罚,完美的公义一定伴随着赦免,赦免是律法的一部分。换句话说,没有赦免制度的死刑制度,一定是不公义的。 另外,中国古代社会也有不定期的“大赦”制度。皇帝遇到国家大事比如登基、建储、大婚或天灾的时候,就会颁布普遍性的减免刑罚的命令。中国史上社会最和谐的唐朝,“大赦天下”的次数也最多。一个著名的皇帝唐太宗在贞观年间颁布赦令,罪不分轻重,包括死罪在内,全部赦免。 巴丹戴尔:希望中国的律师、法学家和作家,有更多人来思考废除死刑的问题。我相信人类对生命的尊重,最终将会战胜对罪恶的恐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