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08:58 解放日报

  本报北京3月14日专电 (特派记者 陆一波 孟知行) 上海代表团于今天上午和下午分别召开小组会议和全团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韩正代表参加审议,龚学平代表主持全团会议。

  代表们一致认为,一年来,“两院”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各项工作都有新进展,司法体制改革又有新突破,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司法保障。大家认为,“两院”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我国司法工作的情况,对此表示赞成。

  一些代表在审议中指出,“两院”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很大提高。然而,近年来“两院”受理的案件数增长速度较快,一线办案人员的办案压力大,对办案质量也有可能产生影响。为此,建议“两院”要对未来几年案件增长速度作出准确判断,在提高法官、检察官的素质、能力和水平,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同时,适当增加法官、检察官的数量,以适应新形势要求。有的代表还提出,法官、检察官的职业有其特殊性,对一些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办案记录良好、精力体力都能胜任的同志,在退休年龄上可适当放宽。

  代表们认为,过去一年,“两院”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查办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审结了大量行政案件,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和稳定,保护人民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法院、检察院是国家机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一些基层法院、检察院办案经费不足的现象日益突出,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的法院和检察院,设施较差,办案条件非常有限。这将直接影响到“两院”工作的开展,影响到社会的司法公正。建议政府在预算中加大对“两院”的经费支持力度,特别要加大对西部地区司法工作的经费投入,促进“两院”更好地履行职能,进一步提高确保司法的公益性和公正性,为构建

和谐社会、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代表们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要继续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治犯罪;加强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平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大涉农案件和

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力度,促进新农村建设和保障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花大力气切实解决好民事案件执行难的问题,提高司法审判的权威性。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强打击和防范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和正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彭镇秋、于建敏、陈旭、王观锠、蔡鸿生、朱玉辰、郑惠强、李葵南、尹继佐等代表在全团会议上发言,其他代表也在上午的小组会议上发表了审议意见。

  上海代表团副团长李明豫、厉无畏也参加了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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