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阿肯色州新婚姻法:婴儿也可结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5日10:45 青年参考

  编译陈宗伦

  

  据美国《芝加哥论坛报》报道,美国阿肯色州今年通过、现已生效的新婚姻法出现了漏洞。根据新婚姻法,该州任何 年龄的人都可结婚,只要父母同意,甚至婴儿也可结婚。该州立法部门8月17日表示,州长将召集专门会议,修改这个法律 错误。

  新法发起人威尔·邦德说:“我们的初衷不是允许10岁、11岁的孩子结婚,但这条法律被弄糟了。”他表示,立 法的本来意图是:结婚最低年龄为18岁,但也允许18岁以下的怀孕少女结婚,只要其父母同意。然而,不幸的是,法律文 本中“pregnant”(怀孕)一词的前面,鬼使神差地多了个“not”(没有)。该法律条文原文为:“年龄在18 岁以下,并且没有怀孕的人,要领取结婚证明,就必须向所在郡民政办事员出示父母同意其结婚的证明。”(注:这句话中的 “没有”为误写。)一词之差造成巨大错误。

  编码修订委员会(专门负责法律文本印刷或技术错误的修正)力图修正这一错误,但部分议员17日表示,编码修订 委员会的举动有越俎代庖之嫌。议员戴夫·比斯比说:“要么怀孕,要么不怀孕,黑白分明。把法律漏洞说成是排字错误,实 在是稀罕。”

  阿肯色州立法委员会目前已要求独立委员会对该法予以重新修订。一些议员表示,应当就此问题召开一次特别会议。 州议员休·

麦迪逊说:“我担心恋童癖者会乘虚而入来到阿肯色州,寻找一些乐意出让孩子的年轻父母,签署卖婴(卖童)协 议。”

  新婚姻法7月31日已生效,此前的旧婚姻法规定该州最低结婚年龄为女16岁,男17岁,必须得到父母同意。

  阿肯色州立法机构已于5月休会,召开下次会议需等到2009年1月,除非州长迈克·毕比(MikeBeebe) 为此召集特别会议。毕比说,在召集特别会议之前,他希望能看到所有能修正该错误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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