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企业更易遭遇法律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6日11:00 青年参考

  ——访北京智维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晓峰

  本报特约记者刘一鸣

  

  近几年,中国企业遭遇不少国际法律纠纷,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困扰,有些甚至是颠覆性、毁灭性的。其中,创新型 企业由于其特有的技术前沿性,承担的法律风险往往更高。9月19日,在联想扬天电脑2007新品应用体验发布会间隙, 我们采访了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研究软科学体系创始人陈晓峰,介绍创新型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应对方法。

  不重视法律风险

  企业越大,死得越快

  《青年参考》:近年来,中国企业对“企业法律风险”越来越关注,您怎么看这种现象?

  陈晓峰:近几年,我国企业遭遇的法律风险是前所未有的。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中国企业参与国 内外并购、重组、贸易等经济活动增多,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法人治理等法律问题也增多;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监管法律法规 的健全,国家对企业的经营运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许多企业长久以来法律意识薄弱,面对新情况、新环境,比较容易违规运 作、涉险运作。

  《青年参考》:业界流传一个说法:“福布斯榜就是落马榜”,您怎么看?

  陈晓峰:这个说法有些悲凉,但真切地反映出中国企业遭遇的法律风险打击。从1995年大陆企业家首次荣登富豪 榜算起,至今已有数千中国大陆富豪在福布斯榜上留名。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太多的福布斯富豪落马,甚至跌入犯罪的深渊 。太多普通百姓熟悉甚至敬佩的人物,今天却成了阶下囚。不能说这些昔日的“风云人物”不聪明;我们也不能说,这些事情 仅仅发生在别人身上,与我们没有关系。谁不重视法律风险,谁的企业做得越大,就有可能死得越快、越惨!

  

  法律风险发生时

  就是企业暴病时

  《青年参考》:大多数企业家都对商业风险比较敏感,对法律风险不够了解,这两种风险的区别是什么?

  陈晓峰:企业在整个生存和发展中,一直面临这两种不可回避的风险。

  所谓法律风险,是企业因为不懂法、不守法、不用法而可能遭受的风险。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发展的各个阶段。而商 业风险往往存在于企业经营的某一个阶段或某一个领域,通常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能够判断和识别并把握的,如决策失误风险 、市场变化风险等。商业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风险,或者最终以法律风险的形式体现出来。

  一般情况下,企业家能够识别和发现商业风险。但对于法律风险,由于带有很强的专业性,往往不被企业经营人员发 现和控制。对企业来说,法律风险比商业风险的影响大,带来的后果往往是企业所不能承受的,甚至是毁灭性的。因此,甚至 有人戏说:“法律风险的发生,就是企业暴病之时;商业风险的发生则是企业的慢性病,还是可以养好的。”

  

  《青年参考》:创新型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大?

  陈晓峰:较之普通企业,创新型企业在知识产权、融资、技术开发等领域都会遭遇到法律风险。

  举个例子,上世纪70年代,美国柯达公司推出“即拍即现”相机时,美国宝丽来公司早已取得该种相机的专利。宝 丽来控告柯达侵权,柯达被判赔偿宝丽来9.25亿美元。柯达不得不关闭工厂,解雇数百名工人,数十年的研发费付之东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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