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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宣判本土食品安全大案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09:37 青年参考
本报特约记者谢德良
19日,轰动日本的“牛肉掺假案”尘埃落定。卖了30年掺假肉的日本MEATHOPE食用肉类加工销售公司前 总经理田中稔,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朝日新闻》3月20日报道,检方材料显示,从这家食用肉类加工销售公司成立之初的1976年起,田中稔就 主导公司售卖掺假肉。到了1996年,该公司售卖掺假肉的行为常态化。 该公司生产的所谓牛肉糜(牛肉馅),是在猪、鸡等碎肉中加入牛油搅拌、同时添加血液制剂使之产生牛肉特有的红 色、再经过一系列美化加工而成。 《北海道新闻》同时报道称:法院判决认定,在这30年左右的时间里,在前总经理田中稔的主导下,该公司存在持 续生产、售卖掺假肉的行为。该报同期社论还透露,田中稔的观念是“肉就是钱”,因此在加工过程中还使用腐肉和雨水。田 中稔因为食品掺假遭到少见的实刑判决,是向整个食品业界敲响警钟。 据共同社报道,被告田中稔于2006年5月至去年6月间,先后327次将混合了猪肉、鸡肉等杂肉的肉糜标示为 “100%纯牛肉”,并将总计138吨掺假肉糜提供给了10多家进货商。此外,“MEATHOPE”还向北海道加藤吉 等3家公司出售了100吨左右问题肉,骗得约3900万日元货款。 警方介入调查发现,该公司和客户签订合同时均保证提供的是100%纯牛肉,并提交虚假内容的企划书,以取得客 户信任。2007年10月24日,北海道警方以涉嫌违反《防止不当竞争法》(虚假标识)为由,对该公司的田中稔等4名 前高层管理人员实施逮捕。 公审中,田中稔对起诉事实供认不讳,并就掺假作了说明:“公司把配合进货商提出的价格放在首位,只想如何生产 出成本较低的食用肉。”检方指出,“从涉及食品的犯罪性质来看,这是长时期有组织的罕见犯罪行为,并要求法院判处田中 稔有期徒刑6年。” 19日,在对该案进行第三次公审后,札幌地方法院,以违反《防止不正当竞争法》与欺诈罪判处田中稔有期徒刑4 年。审理该案的审判长说:食品是进入口中的东西,(田中稔)不考虑食用者的情况,为了获利不惜往食品里掺假,这种行为 不仅让食品业界不安,也让全国消费者不安,这种行为从根本上动摇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信赖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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